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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过失造成公司损失要赔偿吗?为什么?

2020-07-23知识10

员工过失造成公司损失要赔偿吗?为什么? 这个是必须的啊,不过也要看是损失的大小吧员工过失造成公司损失要赔偿吗?为什么? 1、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3、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只有你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才能辞退你,而且需要单位举证。5、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单位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6、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7、《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员工过失造成公司损失要赔偿吗?为什么? 起诉就好了,责任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你岗位负责什么,有什么约定,依据是什么,单位必须证明这是你的责任,法院才会判决由你赔偿【但即使要赔偿,也只能在工资中逐月按最高限额来扣除】,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合理,不服判决,你还可以上诉。(参考以下内容)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17条第二款:“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以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劳动职责、安全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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