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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唐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互相关系

2020-12-20知识21

唐律的基本制度和法律原则 二十二、《唐律疏议》的体例结构及各篇主要内容 唐朝 刑事立法的成就,集中反映在《唐律疏议》上,狭义上的唐律,便指《唐律疏义》这部唐代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汉代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唐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互相关系

唐朝的法律是什么? 《唐律》。《唐律》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法典,在中国及东南亚地区的法制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唐朝法律体系的核心《唐律疏议》就是完全以儒家礼教纲常作为法律的指导思想的,它大量援用儒家经典的内容,儒家思想又集中表现为礼。它是礼法结合的产物,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代法中的礼法关系。唐律的内容遵循礼的精神和要求。在唐律中,礼是确定其一般原则、罪名和刑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大量的溶入了封建等级身份差别的思想,将亲疏、尊卑、良贱之间的种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之后果表达得很详细。唐律中的一般原则都规定在它的首篇名例律里,它集中体现了整部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准则,对其它十一律的内容均有制约作用。

汉代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唐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互相关系

唐代法律特征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作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262383566法系,其杰出的代表之一就是唐律。唐律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法典,在中国及东南亚地区的法制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唐朝继承发展了封建社会“礼法并用”的正统法律思想,强调社会风气需要礼教与刑罚相结合的原则,突出礼教对法律的指导作用。唐朝法律体系的核心《唐律疏议》就是完全以儒家礼教纲常作为法律的指导思想的,它大量援用儒家经典的内容,儒家思想又集中表现为礼。它是礼法结合的产物,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代法中的礼法关系。唐律的内容遵循礼的精神和要求。在唐律中,礼是确定其一般原则、罪名和刑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大量的溶入了封建等级身份差别的思想,将亲疏、尊卑、良贱之间的种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之后果表达得很详细。唐律中的一般原则都规定在它的首篇名例律里,它集中体现了整部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准则,对其它十一律的内容均有制约作用。《唐律疏议》是唐高宗制定的完成的刑法典,是一部综合性的封建法典,其讲律文与疏议有机地结合未一体,反映了唐代律学的统一和发达。。

汉代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唐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互相关系

试述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简洁点的。急用, 唐朝的法律形式 1、律-是刑事法规,相当于近代的刑法典.2、令-是关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规.3、格-是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据以办事的行政法规.4、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三、唐律的刑法原则 划分公罪.

唐代法律形式:律、令、格、式的关系 唐朝的律、令、格、式四种2113法律形式之间,相辅相成、互5261为补充。4102令、格、式从积极方面规定国家的规1653章制度,而律则从积极方面规定违犯令、格、式所负的刑事责任。四者综合为用,形成以律为主,令、格、式为辅的周密的法律体系。律是国家的的基本法典,采取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集刑事、民事、军事、行政、诉讼等内容为一体,但以刑律、刑罚惩罚手段为主,用于正刑定律。与令、格、式相比,律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令是律的补充,是关于国家体制及其基本制度的法规,主要规范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运行程序和制度,以严格尊卑贵贱秩序。格是国家机关各部门及百官日常办事的细则,也是皇帝有关诏令的删辑。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行政活动的细则。扩展资料:唐代法规的特点主要是:①维护皇权,确认皇帝总揽一切、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公开承认尊卑良贱的差别,维持封建的等级压迫制度。②从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在对农民的刑事镇压上比较注意掌握分寸;对地主阶级分子攫取法外特权的行为也有所限制。③以儒家的封建伦常道德观为指导思想,比较重视礼与法的相互配合,一方面以法的强制力为后盾来推行礼的规范,另一方面又以。

唐朝的法律是什么?现代有法律,那唐代呢?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形成了由律、令、格、式四种形式构成的法典体系。律是判罪量刑的依据,令是。

汉代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唐朝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唐朝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是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其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格是用以“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即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编录之后上升为法律,称为“永格”;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具有行政法规性质.律、令、格、式彼此联系,又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复杂的唐朝社会关系发挥了综合调整的重要作用.其中,令、格、式是从积极方面规定国家机关和官民人等应当遵行的制度、准则和规范,律则是从消极方面规定违反令、格、式以及其他一切犯罪的刑罚制裁,即所谓“一断于律”.几种法律形式的并用,构成唐朝法律的多样性,法律的运用既有相对稳定性,又有一定灵活性,形成一个周密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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