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0年12月17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介绍宜春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和停车服务收费工作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历史“欠账”较多,城区停车设施存在多方面问题
近年来,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把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作为民生实事大力推进,采取提高停车设施新开发项目配建比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等办法,加快了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仅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自筹3000万元施划泊位7368个,中心城区停车难现象得到一定缓解。目前,城区停车泊位约10.2万个,其中:公共泊位约2.4万个,住宅配建泊位约7万个,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泊位约0.8万个。
但由于宜春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机动车数量增幅较快,截至今年7月,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8.97万辆,城区停车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2021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分步启动、分区域进行停车收费
按照宜春市政府《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发改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实施<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分步启动、分区域进行停车收费。
同时,为提高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水平,改善中心城区停车环境。按照市政府要求,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完成了《宜春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方案》的编制,现已完成前期工作,预计2021年6月可建成。计划投资1.48亿,改造建设一批平面停车场;建设中心城区停车信息地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停车诱导系统等,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城区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停车管理互联互通,方便市民停车,提高泊位利用率,缓解城区停车泊位不足和交通压力。
在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方面,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将加强中心城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一是实行收费信息公开。在政务网等平台公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信息。二是实行明码标价。在收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收费人员统一着装,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收费使用管理。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收益部分,宜春将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用于日后停车设施建设及日常管护。
收费标准采取“就低不就高,免费时段宜长不宜短”的原则
针对“宜春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处于什么水平?”这一记者提问,宜春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介绍说,“与南昌、新余、景德镇、赣州等城市相比,一是免费时间最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与公共停车场的一、二类区域均是30分钟内免费停放,三、四类区域免费时长达到90分钟;二是起始收费标准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起始收费标准为一小时内2元,低于赣州与新余的3元/首小时;公共停车场的一、二类区域为4元/首小时,低于赣州、新余、景德镇;三是加收费用定价合理,如公共停车场一类区域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二、三、四类区域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低于南昌、景德镇加收标准”。
《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优惠政策
一是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环卫作业车、殡葬车等车辆和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残障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费;二是将殡仪馆列为免收停车费场所;三是对新能源等绿牌汽车实行停车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四是次干道夜间22点至次日8点免费停放,背街小巷夜间20点至次日8点免费停放。
来源: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