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一位交通事故死者家属来到寮步交警大队,送来两面绣着“热心为民、为民服务”“忠于职守,为民服务”锦旗,以致感谢。
2018年11月9日10时14分许,司机尹某某驾驶粤S6HXXX小型轿车,从寮茶路往石大路方向行驶,行驶至东莞市石大路寮茶路路口时,在靠右转弯车道右转弯通过路口过程中,遇梁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其车左边路口靠辅道闯红灯直行驶来,因避让不及,小车车头左边与电动车尾架右侧相撞,造成双方车辆部分损坏和梁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梁某送寮步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2020年4月11日死亡。
由于事故中梁某受伤很重,在寮步医院接受长达17个月的抢救和治疗,机动车方保险和司机尹志江垫付的抢救费用,远远不够支付梁某的医疗费用,共欠医院费用30多万元。梁某家属属于农村户口,生活拮据,经济困难,也无能力支付抢救费用。
按有关规定,梁某案件符合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条件。寮步交警大队领导和办案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帮助梁某家属向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申请医疗费救治。
最后,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也同意垫付梁某的抢救费用,解决了死者家属的实际困难。
文字:甘劼伟 通讯员:吴沁泉
摄影: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