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中的"延长至 延长至211330日就是从最初提请逮捕时间计算,而5261延长30日就是从之4102前的期限基础上再加30天,文1653字理解即可。举个例子。李某涉嫌盗窃,公安机关1号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则应当在3日内将有关提请逮捕证据交给检察院,即在3号前,检察院在收到证据后7日内回复是否逮捕,即3+7,10号前。如果本案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间可以延长4日(或者说延长至7日),即到7号前,检察院同样在收到证据后7日内回复,即7+7,14号前。如果本案涉及流窜,结伙,多次,公安机关可以延长至30日(就是在3日基础上延长27日),检察院还是7日,即30+7。有的说延长至有的说延长,那是因为部分部分地方涉及到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个人感觉影响不大,只是好听顺嘴),不影响正常理解也不影响共同认定。拙见,正望采纳,错望纠正。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参考答案:C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将提请逮捕的时间延长30日的解释 请问8个人对2个人殴打致轻伤是否能延长至30日呢个人认为8人算结伙作案但不属于重大刑事。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否直接提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实施逮捕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拘留时间延长至三十日,但不可以直接决定逮捕,因为批准逮捕的权利在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期限是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