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四年(788年)九月,唐德宗顶布诏书,宣布将三个新节日列入法定节日系统: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上已节、九月九日重阳节,“宜任文武百僚选胜地追赏为乐。”
唐德宗是一个非常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皇帝。他生逢唐王朝“安史之乱”后的“创伤恢复期”,所以即位初年,便励精求治,锐意进取,颇有番中兴之主的气象。而节日正是广大民众的生活需要,从节日入手,由政府提倡正确的风尚,不失为教化臣民的好手段。
晦日等三个节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为法定节日的。孰知,没过多久,正月晦日就又黯然让位,一个新节日—中和节,取而代之。
晦日指农历每月的最后一日因每个月的月末,月亮都会变得晦暗不明而得名。其中正月晦日尤为受到重视,一般直接被称为“晦日”或“晦节”。从南北朝开始,在正月晦日出游宴饮,已然成为公卿大夫的一大雅好。正基于此,德宗才下诏将正月晦日设为官方节日,供文武百官交游休沐之用。
但德宗还是觉得不满意。为何?正月的假期很长,三月三上已节与寒食、清明节的日期过于接近,唯有二月是节庆的空窗期,百官的假期也因此分布不均,实在不合适。再者,“晦”字作为节日名来说,也不太吉利。思前想后,德宗干脆把宰相李泌找来,希望他能在二月另设一节解决这些问题。
李泌才思敏捷,很快就想到了高招:好办,将每年二月朔日(初一)定为节日,取代晦日。德宗一听,大为满意。于是在贞元五年(789年)正月德宗再次下诏,用二月初一的中和节代替了正月月末的晦日,节日当天“内外官司休假一日”。一个全新的节日就此诞生。
为何叫“中和”?正如唐德宗本人所说,是为了“象中和之容,作中和之舞”——对中唐以来官场浮华颓靡的风气进行修正,对中正平和的社会“正能量”加以倡导。
中和节的设立,是为了让文武百官一年之中得以平衡地休假放松,其推行更是依赖于皇帝的个人意志。这样的官方背景,使中和节的庆祝方式与一般的民俗节日,有了明显区别。
在节庆时对朝臣大加赏赐,可以说是皇家的一种常态,中和节亦不能免俗,首当其冲的,便是赐宴。从中和节正式设立开始,德宗皇帝便频频在中和节当天设宴款待群臣,仅史书上记载的便有六次之多。这样的大型宴会,一般在长安曲江池畔的曲江亭举办。席上,皇帝与文武百官开怀畅饮众人作诗唱和.君臣同乐,景象和谐。贞元十四年(798年)以后,更有专门的中和乐舞为节日助兴。根据《新唐书·礼乐志》的记载.昭义军节度使王虔休为唐德宗生日进呈了一支《继天诞圣乐》。唐德宗本人非常喜欢此乐,于是亲自参与编排将之完善为“中和乐舞”。中和乐节奏清新明快,其音调、节拍和演奏次数,都有寓意:五音为五德;演奏二十五遍,代表二十四节气为一岁;每遍十六拍,象征八元八恺, 即贤臣名士。
不过,中和赐宴并非每年都有,如果时逢凶年,粮食歉收,皇帝便会以节俭为由,停办中和宴会。
除了赐宴之外,皇帝在中和节还会赐钱、赐诗、赐衣,以作为对广大官员的奖赏和勉励。其中赐钱延续了“晦日”的定式,规定“宰相及长参官共赐钱五百贯文,翰林学士一百贯文,左右神威、神策等军每厢共赐钱五百贯文,金吾、英武、威远诸卫将军共赐钱二百贯文,客省奏事共赐钱一百贯文”。
收到皇家礼物,自然感慨不已,因此在中和节时写下的谢表、谢诗尤其多。比如德宗时进士令狐楚,在中和节收到御赐礼物后,写下《谢敕书赐春衣并尺表》.他的同僚吕颂则写了《谢赐春衣及牙尺表》。
除了赐衣之外,令狐楚和吕颂都收到了另一件礼物:“尺”。皇帝赐尺子?这是什么说法?原来,在李泌为中和节设定的节俗中,就有赐尺的环节,谓之“裁度”。至于尺子的材质,有吕颂收到的象牙尺,也有紫檀木尺、玉尺、银尺等。
众所周知,在古人总结出的二十四节气里,有标志昼夜平分的春分和秋分,仲春二月,正是春分所在之月。由昼夜平分,可引出平和公正的意象。而尺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是度量长短,也象征着公平和校正。在中和节赐尺,令这两个意象相互重叠代表皇帝希望群臣能像量尺一般刚直公正、严于律己、勤勉为公。贞元八年(792年)开设的博学鸿词科考试,甚至以《中和节诏赐公卿尺》为题,要求考生发表议论,可见赐尺节俗的影响。
中和节丰厚的赏赐制度,寄托了皇帝对君臣之间和衷共济、精勤为公的殷切希冀。这也正与安史之乱后唐王朝民生凋敝、百废待兴的景况相呼应,为中和节名称的含义,做了最好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