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福州在行动
福州晚报讯采取非法手段企图垄断医院部分护工业务,被告人万某甲等4人因寻衅滋事罪,被仓山区法院判处9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万某甲还被处以罚金5000元。
据查,被告人万某甲等人采取威胁、恐吓人身安全,暴力殴打等方式,阻止、驱赶其他前往仓山某医院住院部正常寻找护工业务的护工,以达到霸占护工业务的目的,严重扰乱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医护人员、其他护工的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4名被告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本案系“黑护工”涉恶案件,判决结果具有标杆性作用,对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有实质意义,是仓山区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会议精神的实际案例。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仓山区检察院注重串并研判,积极引导取证,全面审核证据,整体把握犯罪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理清黑恶势力组织构架,准确认定黑恶势力团伙组织者及成员。仓山区检察院还结合该案的办理,向涉案医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院整改、规范护工管理工作。
(全文共490字)
作者: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