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浙江舟山市田家炳中学在官网上发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省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12月11日全省能源“双控”“减煤”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学校各办公室严格空调使用管理,本地室外气温3℃以上禁止开启空调系统;3℃以下时可以使用空调系统,但运行中设置温度不得高于16℃。
通知称,公共场所可放宽至5℃以下开启使用空调,但运行温度设置不得高于18℃。另外,所有办公室尽可能利用自然光,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各类电暖气等与办公无关的电器。
截屏图近期,浙江正以空调为切口推进节能工作。
根据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所发通知,到今年12月31日,浙江省级各有关单位办公区域在气温达到3℃以下(含3℃)时方可开启空调等取暖设备,且设置温度不得超过16℃。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发出类似通知,并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
义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则在“倡议书”中指出,我市各类公共机构(包括机关、学校、医院等)将全面开展节能控能工作。节能期间,行政楼尽量少使用空调,不使用其他取暖设施。室外温度超过3摄氏度时,行政楼中央空调关闭。使用空调时,温度设置不得高于16℃。会议室分体空调请及时关闭,避免空调空转。
义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倡导机关干部家庭节电,减少不必要的用电,建议使用带开关的电源插线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促进能源节约利用,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浙江建德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已于12月15日宣告,冬季空调温度专项行政检查即将开始。
建德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杭州市民用建筑条例》第三十四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除有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的温度设置夏季制冷不得低于二十六摄氏度,冬季采暖不得高于二十摄氏度”的规定,建德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行政机关办公大楼、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银行等主要公共建筑用能单位的冬季空调温度控制情况开展专项行政检查。对违法违规单位,将依据《杭州市民用建筑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进行失信行为认定,报送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