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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高速上超速了,交警:不处罚,赶紧走吧!

2020-12-15新闻14

原标题:?小车高速上超速了,交警:不处罚,赶紧走吧!

12月9日,在泉南高速,雷达测速仪探测到一辆桂N黑色小车以 146KM/H的速度朝南宁方向行驶,有超速违法行为。但是,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的民警却对驾驶人的超速行为免于处罚,为什么呢?

当天13时12分,民警通过雷达测速仪看到,有一辆桂N黑色小车以146KM/H的速度朝南宁方向行驶。3分钟后,正在辖区开展违法行为统一整治行动的民警成功将该车拦停,并将驾车的男子带到岗亭与其他驾驶人一起等待、接受处罚。

然而几分钟后,这名男子从等待的队伍中走向民警,焦急地问道: “警察同志可以优先办理我的(违章)吗?或者把罚单寄到我家。”民警见他如此着急,便问其原因,男子称自己姓傅,因儿子患有白血病,情况很不好,急需去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化疗。早上,由于孩子病情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预定时间出门。看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孩子精神状态也越发萎靡,傅先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因此车速也变得快了起来,他也知道自己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了。傅先生一边说一边带民警到车旁,从驾驶座拿出一个文件档案袋,将孩子的病历本、诊断证明、检验单等摊开给民警看,车上还静静地坐着一位老人和一个10岁男孩儿。

民警多方验证发现傅先生所述属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消除”,因此,对傅先生的超速行为免于处罚,让他带孩子及早就医。

多番对民警表示感谢后,傅先生载着母亲与儿子继续奔向目的地。

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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