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深入走访
流动法庭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加人民法院工作透明度,提高村民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促进和谐乡村的建设。12月11日,桑植县人民法院以“流动法庭+庭前普法”的模式,将流动法庭搬至桥自弯镇王家村村委会,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妥善解决了90岁覃某的养老问题。
覃某育有四儿三女,均已成家立业。多年来覃某一直与老伴相濡以沫。直到老伴过世,覃某身体日渐衰弱,生活很难自理,生活起居遇到很大的困难。覃某出嫁的二女儿将其接到家中照顾。照顾期间,二女儿外出打工,家中并无子女照看老人,覃某七个子女一起协商过覃某的养老问题,但因种种原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覃某无奈只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七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覃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涉案人员较多的情况,同时为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承办法官谷川决定采用流动法庭的模式,到桥自弯镇王家村村委会开庭审理该案。2020年12月11日上午,流动法庭一行人来到王家村村委会后迅速布置好庭审现场,因案件特殊,决定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与覃某交流并了解其心中想法,同时与七位子女沟通协商老人的赡养问题,通过向七位子女释法析理,告知他们赡养老人不仅是美德,更是法律赋予的义务。最终,七位子女就覃某的生活起居、病痛就医及以后的安葬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当日按照该调解协议立即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了覃某的赡养问题,让其安心度过晚年生活。
到场群众纷纷称赞:“这样的流动法庭真的很接地气,法院把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呈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感受到了桑植法院司法的公开、公正和温暖。”
流动法庭是法院连接人民群众的桥梁,也是人民法院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体现,不仅接地气,而且最大限度地便利了群众的诉讼,也拉进了法官与百姓的距离,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引导村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营造和谐有序的村居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