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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曝光!福州陈先生:有人把我的车直接开走了,还提了一个要求

2020-12-14新闻13

近日,福州的陈先生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反映,他租了辆车从事网约车工作,可没开两个月车却突然消失了,一查后发现,开走车子的竟然就是将车租给自己的租车公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车停在小区停车场突然消失,一查监控吓一跳

据陈先生介绍,今年8月份,他通过福州一汽惠迪科技有限公司租了一辆车,准备当作网约车来运营,押金1万元,租期七个月(六个月送一个月),每月租金4988元。可今年10月29日下午,他突然发现,原本停在车位上的车子竟然消失了。

陈先生:“调了小区监控发现,在下午1点52分左右,有人把我的车从小区直接开走了,我当下就报警,后来警察调查结果是说,就是一汽惠迪的人把我的车开走了。”

陈先生说,得知是租车公司将车开走后他感到难以置信,因为在此之前他从未收到消息公司要将车辆回收,几经周折打听到车子的下落后,公司给他的答复却是:要想拿回车子,必须缴纳1500元的“拖车费”,而把车开走的理由也令陈先生难以接受。

陈先生:“他说是因为我10月份的交通违法没有处理,所以才把我的车拉走了,但是当时公司车队负责人通知我们的是月底前处理好,10月29日距离月底还有3天,凭什么就把我车拖走?”

陈先生告诉记者,事实上在他租到这辆车时,车子本身就有多张罚单,当时公司承诺会尽快将这些罚单处理,不影响他开车,可直到10月中旬,才把这些罚单处理完,这也直接影响到了陈先生处理罚单的进度。

陈先生:“上一任的交通违法没处理完,我自己的没办法去处理,等他处理完到十月中旬了,那我是不是要到月底才能处理?”

由于车辆被扣期间依旧要交租金,为了维持生计,陈先生还是先缴纳了1500元钱将车取回,而最让他气愤的,还是租车公司在拖车以及收取1500元拖车费这两件事上,都没有任何事先告知,而是毫无征兆地上门就将车开走,最关键的是,这些陈先生都没有在租车协议上看到过相对应的条款,因此他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甚至涉嫌违法。

公司:已提前通知驾驶员处理罚单1500元为了起警示作用

FM全媒体记者心野随后联系到了福州一汽惠迪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对于陈先生的一系列遭遇,张先生表示公司确实知情,并解释称,公司会安排人员将租出去的车开走,只有两种原因:要么司机拖欠租金,要么就是车子本身的交通违法扣分超过了12分。

福州一汽惠迪张先生

“欠租金就不说了,扣分超过12分不让上路这个也是我们的硬性规定,超过12分交警都会随时把你拦下来扣车。”

张先生告诉记者,每个月公司都会提前至少一周提醒驾驶员及时处理车辆的交通违法,以免给运营带来影响,但是,由于目前福州市对于网约车司机处理交通违法的相关规定比较严格,因此公司在距离每个月结束还有三、四天的时候就会对未处理交通违法的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因为公司认为驾驶员已经来不及处理了。

福州一汽惠迪张先生:“现在的网约车去处理交通违法必须要预约,而且一个人一个月只能预约一次,一本证只能扣6分到9分,超过12分就要两人,这如果说给你3天时间去处理,根本处理不完,那没办法,我们为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才这么做,况且这车子如果被交警扣住不能上路了,驾驶员的租金也是要照交的。”

那么,既然公司是将车开走,而不是用拖车拖离,为何要收取1500元的拖车费?对此张先生表示,早些时候公司并没有收取这笔费用,只是要求驾驶员尽快处理交通违法,然而有不少驾驶员就对公司将车收回毫不在意,依旧肆无忌惮地推迟处理交通违法的时间,甚至干脆不处理,于是公司这才决定设置1500元的“拖车费”,目的是为了警示驾驶员,不遵守规则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福州一汽惠迪张先生:“这些规定我们在租车之前就会告诉驾驶员,他签的协议里面也包括这一部分,不过这些内容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给媒体。”律师:未告知即将车开走,有违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

陈先生认为租车公司的做法不合理,甚至可能涉嫌违法,这样的观点有没有依据呢?对此,记者咨询了《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在罗律师看来,倘若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协议中,确实约定了关于“拖车”和“1500元拖车费”的具体内容,那么驾驶员在交钱的时候有权要求公司出示这部分内容。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因为你车子是开走的,你不能直接把驾驶员没有及时处理罚单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同来看待,而且如果你合同上面约定的是‘月底’,那不管驾驶员能不能来得及处理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前你就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除此之外,对于租车公司在未告知陈先生情况下就将车子开走的做法,罗律师也认为存在不合理。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最关键的还是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合同履行的相对方,一定要诚实告知,就算明确写在合同里面了,你也应该先跟驾驶员告知,比如说‘因为你现在有交通违法没有处理,为了保护我们公司的财产,我们要把你的车先开走’,而不是说都不说直接开走,这会造成很多麻烦。”

罗律师表示,如果陈先生确实觉得公司做法已经侵害了他的权益,并给他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帮助。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将继续关注。

#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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