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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小区公共车位被外包,业主要多花15倍钱停车

2020-12-14新闻12

小区停车位本就紧张,结果物业还把属于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外包出去?!近日,福州屏东城小区业主严先生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发来求助,希望业主在该外包停车场停车能够按照小区内地面停车的收费标准来收费。

严先生反映的外包出去的停车场

小区公共停车位被承包业主不知情

11月底,严先生跟往常一样把车停在小区1号楼外围的停车位时,发现这里已经被围成了一个停车场。一问才知道,这一处公共停车位已经被人承包,即便是业主也要按照外来车辆的标准缴费。严先生:“我们之前一直都停那边,然后我上上周倒进去停车的时候,那边的保安说现在这里已经不是我们业主停的了。我问他怎么收费,他说按照牌子收。我就开出去没停那边,因为那边停车比我们停小区里要贵很多。”

严先生小区外围的停车位

FM全媒体记者守明随后来到现场,发现该外包出去的停车场位于小区1号楼外,安装有闸口、保安岗,地面上划有白色停车线,可以容纳13辆车停放。场内立着一块蓝底的收费标价牌,上面注明了该停车场为商业配套停车场,两小时收费10元,超过两小时每小时5元,24小时内封顶50元。此外,停车场内还有一处卸货区,并有一道黑色铁门,方便业主在该处停完车,刷卡进入小区内。

外包的停车场内的收费标价牌

严先生表示,随后他去福州12345平台咨询该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该停车位属于他们小区的公共停车位。严先生:“回复件是说这里是我们小区业主共有的,然后我们去找物业投诉,他们回复说那个停车场在外面,不便于管理,对外承包给第三方。我们就很生气。”

严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小区内的地面车位停车24小时是3块钱,现在停在外面价格上涨,更关键的是,这里的停车位本来就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将车位外包,这让他们难以接受。

严先生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一角

严先生:“我们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天天都是满的,从来都是抢位置。下再大雨,车位都是干的,因为你一开出去就有人塞进来了。原来大家超时或者乱停车物业会锁车,现在换了一个物业主任不锁车了,就贴一个纸条。我们跟物业的关系越来越僵。”

物业:停车位外包便于管理所得收入作为物业公共收益

随后,FM全媒体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物业处,物业处黄主任表示,业主反映的小区公共停车位外包确实存在,但这是在他11月份到岗之前就已经发生。同时,他也解释说,停车位外包是因为这部分公共车位处于小区外围,没有栏杆,管理上存在漏洞,外包出去后,所得收入也可以用作物业公共收益。黄主任:“把这些车位租出去也是想作为增加公共收益来补贴物业费用。因为我们这个小区开盘到现在也有8年了,还是高层建筑,但是物业费一直是1块钱,现在物业费收费率比较低。我是11月1号刚到这边,停车位承租出去之后,虽然公共收益有了,但是承租方跟我们这边没有协调好。”

黄主任称,物业公司及他本人,都曾多次与停车场的承租方协商过,希望对外来车辆与小区业主车辆收费区别对待,但收效甚微。

外包的停车场内有一个超市卸货区

据黄主任介绍,该小区有1800多户,地下停车位有400多个,但都有产权,地面停车位只有100多个。其中,地下车位收取包月费,地面车位按每辆车24小时内3元钱收费。记者也在该小区内转了一圈发现,地面上停车确实存在“见缝插针”无序停放的问题。

严先生在福州12345平台上的投诉

从严先生发来的福州12345平台投诉截图中,记者看到,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答复:位于屏东城西区东南门口的该停车位属于屏东城小区的公共区域停车位,共计13个车位。因这些停车位在小区外围附近超市的出货口位置,不便于区内统一管理,存在车辆停放无序等问题,经过物业公司开会研究,因此将停车场外包,所得收入纳入小区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公共维修。

律师:所得收益用途应公示

据小区居民介绍,屏东城小区有自己的业委会,并且也知晓停车场外包一事,记者试图联系小区业委会,但没能联系上。

对此,《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表示,在有业委会的情况下,停车场的经营使用权应该收归业委会,物业公司无权替代业主将公共区域划为对外营业的停车场。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也表示,如果这些停车位确实归小区业主共有,那么所得收益应该作为小区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这部分收益的用途应该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作为业主,既然是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车位,那么应该按照小区内的停车标准收费。

记者:守明

责编:超艺

本文为福建FM全媒体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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