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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交警提醒:“客载货”“拆座位”“遮挡视线”这些违法行为要不得

2020-12-13新闻18

交通出行,相伴大家,与你我都息息相关。松江交警近日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多起“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客车作为载人的交通工具,在性能上与货车有着极大的差异性,为了保证乘车人的舒适性、安全性,客车的最大运载质量远远小于同一级别货车的运载质量,随意改变汽车的内部结构和使用性能,其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

在近日被松江交警查处的面包车中,也发现绝大多数是小型客车通过将后排座椅拆除后来从事货运的,然而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将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特别是在这些车辆中,存在非法运输危险物品以及人货混装的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据统计,12月至今,松江交警在“客载货”及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了1000余起违法行为。松江交警表示,近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常规性的整治会一直持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更加明确规定了: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因此,无论从客车内部结构、技术参数上,还是从交通法规上,客车就是供乘客乘坐的,不能运载货物。客车载物将极大地影响车辆制动性能,货物摇摆偏移也将对驾驶行为造成影响,同时也造成驾驶员视线不佳,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

为此,松江交警杨苗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交通、城管执法部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聚焦市场供需方,把牢车辆使用、运输企业、车辆检验三个关口,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工作。

上海公安机关始终对“客载货”及非法改装违法保持“全覆盖、零容忍”执法,严格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 。

文字、音频、主播:胡明子

编辑:沈莉娜

#中华#用车#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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