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9日
银川发生一起因躲避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案件
终于有了结果
案件回顾
银川男子6楼抛下茶几 险些伤人
7月29日下午4点左右,兴庆区某小区内,物业工作人员小林(化名)刚从一栋楼下经过时,一张茶几从天而降,只听见一声巨响后,凭空出现的茶几砸毁了楼下的树木后,又朝着小林的方向翻腾过来。小林见状,连忙躲避,但却在躲避时摔倒,导致急性腰扭伤、腰椎小关节紊乱、软组织损伤。
事后,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原来,该楼六楼住户马某某与他人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将茶几从室内抛出。对此违法犯罪行为,兴庆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马某某提起公诉。近日,被兴庆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像本案一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孩子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不得从高空乱扔垃圾、物品。因此,呼吁大家,严谨高空抛物,共创文明、美好家园。
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银川新闻网】
另外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
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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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夏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