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抵销权 (一)破产抵销权之意义破产法上的抵销权(简称破产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即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标的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
公司破产时,债权人如何行使抵销权? 而作为债权人,如何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则是很多人普遍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此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应该注意如下几点事项:第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所谓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法院一旦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在此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报。
企业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一、什么是破产抵消权破产法上的抵消,是债权人只能依破产程序分配清偿的例外。抵消权本是民法上的权利,但在破产程序中,为保证对债权人的清偿公平,所以不能将之完全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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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中能否实行抵消权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许多行为得到了限制,但是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及行使抵消权的行为仍是法律所允许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
破产抵销权具体有哪些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权抵消受以下条件的限制:一、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破产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
破产抵消权有什么特征(1)破产法上的抵消权,仅限于破产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的抵消,而民法意义上的抵消权无此限制,互负债权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
破产抵销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