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该!贺州一男子疫情期间发“国难财”获刑7年!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时
竟然有人利用疫情相关医药用品实行诈骗
趁机发“国难财”
对于这种行为
法院将严惩不贷!
2020年12月2日,昭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3万余元。
昭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疫情之下
诈骗行为层出不穷
不法分子的手段也愈发“高明”
要擦亮眼睛学会辨别远离诈骗
1
遇到诈骗行为,及时投诉举报,让骗子无处遁形;
2
提升安全意识,不轻信,不随意点开不明短信及链接,远离诈骗;
3
请到正规购物网站、门店购买医用口罩、消毒水、酒精等防疫用品;
4
对方提到要先转账、汇款、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通讯员: 朱展智
编辑:孔艺
审核:邱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