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中橙色预警!涉及榆次、开发区、太谷、祁县...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晋中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通告
“1+30”区域(榆次区、开发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严格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12月份不利气象条件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气防办函〔根据国家气候中心2020年12月大气污染预测分析,我省污染过程发生频繁,为快速响应太原及周边“1+30”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2020〕77号)和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20年第4号)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预警启动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22时至12月31日24时。请相关县(区、市)严格按预警响应要求,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强化管控,加强服务。
一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运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3.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必要的户外出行建议佩戴防护措施,减少对健康影响。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
建议性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 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公众自觉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4.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调低 2—4 度。
5.SO2超标严重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 使用清洁煤或采用电、气等清洁能源替代。
6.倡导单位和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
强制性减排措施
1
工业污染控制
列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执行橙色(二 级)预警相应的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措施,其中电力、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同 时执行橙色预警相应的错峰运输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2
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工地(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除外)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运 输作业等。
(2)物料堆场、储煤场等各类堆场须确保防尘、抑尘措施到位,同时在原有洒水基础上每天增加 1 次(非冰冻期内)。
(3)加强道路扬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城市主干 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零度以下低温天气 除外),确保整洁不起尘;其他街道特别是易产生扬尘路段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整洁卫生。
(4)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 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3
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禁煤区”巡查力度,全面禁止燃煤;加强“禁煤区” 以外的民用散煤管理,确保清洁煤炭的供应。
4
移动源污染控制
(1)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责令限期维修。
(2)绿色运输示范区内禁止使用轻、中、重型柴油货车进行物料运输(民生保障类、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禁止通行。
(3)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的使用。
四
强化管控措施监督检查
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充分运用用电监管、在线监控、走航监测、驻厂监管等手段,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五
加强对开发区项目的服务
在施工工地和重型货车运输满足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区 建设项目不停工、不停运,不搞“一刀切”。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来源:晋中交通文艺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