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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一般孔和控制孔布置原则 钻孔布置原则

2020-07-22知识8

钻孔布置原则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kk1290666初勘详勘勘探工作量布置规定 根据《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承担的公路工程地质初勘、详勘工作,望承担各项目的单位遵照执行。1、初勘 1.1 一般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433623830路基 勘探工作沿路线进行,选择在地形特征点处,一般布设勘探点的间距视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而异,控制性勘探点平均间距一般为200m~500m,孔深:细粒土不小于4m,粗粒土不小于2m。辅助性勘探点的布设与深度可视地形、地质情况确定。1.2 高路堤 ⑴控制横断面在路段纵向一般每隔200m设1个,地层变化不大时,可以每500m设1个,或每个工段不得少于2个。⑵每一个控制横断面上,包括露头、挖探、简便钻探、触探、物探等勘探点不得少于2个。⑶勘探深度对小于2m~4m的覆盖层应达到基岩面,对于深厚土层应不小于路堤高度并穿过软土层。⑷高填路段及地质构造处,视需要可采用少量钻孔。1.3 陡坡路堤 ⑴控制横断面在路段纵向一般每隔200m设1个,地层变化不大时,可以每500m设1个,但每个工段不得少于2个。⑵每一个控制横断面上,包括露头、挖探、简便钻探、触探、物探等。水文地质勘探钻孔布置的一般原则 (1)布置钻孔时要考虑水文地质钻探的主要任务和勘探阶段。例如布置钻孔是为了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还是确定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寻找基岩富水带,是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还是地下水动态观测等,主要任务不同,钻孔布置必然有所区别。调查阶段不同,钻孔布置方案也不尽相同。(2)钻孔的布置要考虑其代表性和控制意义。钻孔布设前应充分收集现有地质、水文地质等有关资料,在掌握水文地质情况的基础上布设钻孔,把勘探重点放在未查清的地段或重点地区。(3)水文地质钻孔一般都应布置成勘探线的形式,且主要勘探线应沿着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类型、岩性结构、埋藏条件、富水性、水化学特征等)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线上的钻孔应控制不同的地貌单元、不同的含水层(组)、不同的富水区段和边界条件,同时也要照顾到钻孔在勘探线上所起的距离控制作用。对区内每个主要含水层的补给、径流、排泄和水量、水质不同的地段均均应有勘探孔控制。当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方向性不明显或水文地质条件不很清楚时,可采用勘探网的形式布孔。对某些必须解决的特殊问题,在勘探线上又控制不住的地方,可个别布孔。为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钻孔,一般应点线结合,深浅结合,。怎么布置勘探孔 勘探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勘探孔应沿管道中线布置。当条件受限时,勘探孔移位不宜超出管道沟坑的开挖范围;穿越铁路、公路或河谷地段的勘探孔移位不宜偏离管道中线3m;当采用顶管施工时,勘探孔宜沿管道走向在离管道两边外侧各2~6m交叉布置;2 在每个地貌单元及地貌单元的交界部位、管道走向转角处等均应布置勘探孔,在微地貌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宜适当加密。勘探孔间距和深度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穿越暗埋的河、湖、沟、坑地段和可能产生流砂和地震液化的松软土层地段,勘探孔应加密,孔距宜为30~50m,孔深宜穿过该土层并进入下部密实土层不小于3m;2 管道穿越铁路、公路和河谷地段,勘探孔间距以能控制地层土质变化为原则,宜采用30~100m。穿越铁路、公路地段时不宜少于2个勘探孔;穿越河谷两岸及河床时不应少于3个勘探孔,且河谷两岸及河床均应布置勘探孔,孔深应达到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3~5m;3 当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或需对管沟基坑进行支护时,勘探孔深度应至管沟基坑底面以下5m,并满足支护设计的要求;4 存在承压含水层时,勘探孔穿过承压含水层并测量其水头;5 管道沿线下平面分布厚度大于2m的密实土层,且无地下水影响时,勘探孔深度。建筑工程中,地勘定点以及间距和钻孔深度如何确定? 按规范2113要求 高层建筑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5261深度,一般应达到4102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到稳定地层地基1653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数量规定一、每一单体的一级高层建筑,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6个,二级高层建筑不应少于4个;二、当建筑物平面为矩形时宜按双排布设,为不规则形时,宜按突出部位角点和中心点布设;三、在层数、荷载和建筑体型变异较大处,宜布置适量勘探点;四、勘探点间距一般为15~25M,一级高层建筑可取较小值,二级高层建筑可取较大值,为准确查明暗沟、塘、浜等异常带,勘探点间距还可适当加密;五、在岩溶发育地区,勘探点应适当加密,必要时可按每个柱基下布置勘探点;在花岗岩残积土地区,勘探点间距可取本条四款中的较小值;六、为降水设计需要,必要时应布置查明地下水流速、流向和进行水文地质参数测试的专门勘探点;七、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宜为全部勘探点总数的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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