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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无以维系的“半”字人生——聊聊孔乙己的生存困境

2020-12-01新闻14

在十九世纪末,中国处于内忧外患之中。清政府腐败无能,这导致虽然中国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仍然存在,但是大部分读书人仍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辛亥革命以后,革命成果被袁世凯窃夺,复辟势力蠢蠢欲动。1917年十月革命之后,为了解放人民思想和讨伐封建主义,中国的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领导了新文化运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后于1918年发表了《孔乙己》。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老派读书人的典型形象,“半”字其实就是他们人生的矛盾,这些矛盾注定了他们人生的困境,而当旧时代被历史的车轮碾过之后,他们只能卑微的死去。下面我们详细的分析一下孔乙己的“半”字困境人生。

一、 腐朽的封建制度和新文化运动之间的矛盾

孔乙己生活的时代中国正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国千年以来的封建制度和西方的文化进行了猛烈的碰撞,这导致中国的封建制度落后又腐朽的缺点暴露无遗,具有先进思想的人们开始找寻新的道路,但是从隋朝开始建立的科举制度并没有被废除,在大多数下层读书人仍然奉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他们相信科举制度仍然能带来功名利禄,孔乙己就是深受科举制度毒害的典型人物之一。

孔乙己从小也是读过书要走科举道路的,然而通过科举考试的只有极少数人,被淘汰的大多数如孔乙己没进学,又不会营生,在当时,清政府大厦将倾的情况之下,即使考上了,又能如何呢。因此孔乙己的结局只能和当时的科举制度一样,走向穷途末路。

在原文中,孔乙己因为偷了丁举人的书,丁举人动用私刑,将其打了大半夜,打断了腿。孔乙己宁愿冒着被毒打的风险也要去偷东西,他身材高大,其实可以和做工的人一样下力气挣钱,但是他的内心看不上体力劳动者,宁愿去偷也不想其他的谋生办法,这都是他内心的封建思想。后来怎么样呢?原文并没有写,后来也没有人去问孔乙己的下场了,这个社会向孔乙己的心脏刺上了最后一刀,让人不由得叹息孔乙己终究还是被那个社会吃掉了。

私以为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生活背景下,孔乙己走向灭亡是必然的。鲁迅抨击的恰恰就是那些书中虚伪的文化知识,也就是吃人的封建礼教。满口仁义道德之乎者也形成的虚假幻象和残酷现实之间产生的鲜明对比突显了孔乙己的悲剧,特别是打断孔乙己双腿并最终要了他的命的是作为旧知识分子代表的举人老爷。孔乙己的人生悲剧根源正是他所信仰的旧文化知识,是那些东西洗脑控制并最终吞噬了他。

正是对那些东西的迷信注定了他不可能有其他出路。他太相信和依赖科举制度,封建文化和封建制度在他的大脑里根深蒂固,他只是万千读书人的代表,深陷封建制度的泥沼中,无力自救也不想自救。

二、旧时代悲剧下的老派读书人形象

孔乙己从小致力于读书考功名,多年的勤奋刻苦也没让他学有所成,孔乙己的人生困境其实也在于矛盾二字。

1.孔乙己——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的特例

原文中写,做工的人,大多穿着短衣,工作完以后就在酒店的大柜台前站着买一碗酒喝,而穿长衫的顾客,才会在酒店里面要酒要菜坐着慢慢的喝。“长衫”就代表的是有钱的读书人,“短衫”就代表普通的做工人。

而孔乙己是特例,他虽然穿着长衫,表面是个体面的读书人,但是孔乙己的本质决定了他只能跟做工的短衫顾客一样站着吃喝。他既不愿意放下面子与穿短衣的人们吃饭喝酒,却也没有穿着长衫坐在酒店里喝酒的资本,他只能在短衣帮里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可以说他与长衫和短衣两种阶级都不一样。于是在短衣帮里大家也都讥笑嘲讽他。他虽然被所有人看不起,但是他的内心还保留着善良的一面,会把一文钱买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吃。他想把自己证明给所有人看,但是他的能力得不到认可,只能在两个阶级的夹缝中艰难生活。

孔乙己读过书,也或许试过谋生的其他途径,但是最后却又不会营生,所以一生穷困潦倒,这是他的第一个矛盾。孔乙己非常在意面子,他的内心的信仰仍然是科举制度和封建思想,但同时这些思想又荼毒着他的精神,他的内心看不起做工的短衫人,但同时书也没有教给他生存之道。可谓是迂腐之极了。

2.孔乙己——以抄书为生又好吃懒做的“朽木”

孔乙己写的一手好字,以替人抄书为生,他原本是有正经的工作可以谋生的。但是他却好吃懒做,别人让他抄书,他写了几天之后便偷懒不想做了,几次这样,他的名声大家都知道了,也没有人找他抄书了。

孔乙己可谓是“朽木不可雕也”。他的无能在于无论是天赋不足还是后期的努力有限他所掌握的知识并不能使他考取功名,让他走上仕途经济道路;同时,他又不肯脚踏实地的呆在社会下端,花费心力以抄书为生。他没有足够的能力,却也不想去努力。知识在他身上既达不到立言立德这样的升华高度,又不能惠泽大众给自己换取应有的报酬。

现在有些人会鼓吹“读书无用论”,但其实知识何曾有错?只是有人钻了空子。粗略的掌握一点东西,就把自己当作知识分子代表。读过两本洋书就认为自己掌握了一切的真理。看几本科普便质疑一切的民科。都把“知识分子”的头衔放在自己身上,不被认可便上升为知识被践踏,知识没有用。调门弥高,其实为私。但其实知识并没有什么悲哀,倒是像孔乙己这样的人对知识的糟蹋才显得悲哀。

3.孔乙己——故作清高又偷书的悲剧

孔乙己深受科举道路的毒害,他在咸亨酒店听说小伙计读过书,便和他多说了几句话,还很恳切的教他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他从内心认为“茴”字的四种写法真的是非常宝贵的知识,真诚地想要教给伙计。所以发现伙计不想学时孔乙己会流露出极其惋惜的真实感情。在他的心中,读过书会写字的小伙计和其他人不一样的,他把读书功名作为功名利禄的一种追求,是高人一等的,所以当旁人问他“你当真认得字吗?”孔乙己“露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又问“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神色。

孔乙己神态的变化表现了他的内心,多次的考场失败是孔乙己心中永远的痛,他妄图想要通过科举来实现自己神圣的追求,但现实一次次打败了他,连酒店里的小伙计都可以嘲笑他。他只能靠自我欺骗度日,说些之乎者也之类的让人半懂不懂的话,让自己在别人的嘲笑中避免痛苦。

孔乙己拥有着读书人的清高,却也好吃懒做,他不愿意去做正经的工作而是去偷书。相比于卖力气的工作和抄书,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窃书这个途径。他自己也知道偷书是不对的,在旁人质疑他脸上的伤疤是偷了别人的书被捉住的时候,他自欺欺人的编出了一套读书人的理论“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这恰恰体现了他的悲剧。长期的偷书不免会被人抓住,被丁举人抓住后打断了腿,生死不知了。

孔乙己这样的悲剧并不少见,故作清高和保持面子不是一回事。如果一个人,因为变故而落魄,却依旧保持自己的精神,努力的生活,那是有尊严;如果一个人没有生活能力,不务正业,以偷窃为生,还要在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面前炫耀,这就叫故作清高。在传统时期,中国人还是很尊重知识分子的。即便是没有功名的私塾先生或者代信先生之类的,也会有高于普通体力劳动者的地位。孔乙己的悲剧在于,他既不改自己偷窃劣习,还要自欺欺人的文过饰非,然后故作清高,这才是人们嘲笑他的原因。

三、总结

孔乙己一直以一个“半吊子”的读书人形象出现,让人对他一半可怜一半可恨。他是清高迂腐的,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甚至让人觉得可笑。他对于读书的态度是非常虔诚的,但是在当时的背景下,他只能困在无用的学问之中。他的人生困境暗示了他的命运必然走向毁灭的结局。

孔乙己是被他的夹缝处境碾碎的。他是生活的短衣帮的阶层和圈子中的,因此他努力的近乎滑稽的维护着自己在这个圈子里的尊严,为和别人争辩而涨红了脸,但他又没法认同于这个阶层的生活,因而没法在这个阶层讨生活,但最终被他以毁灭的形式被他想往的那个阶层决然的排斥在外,这样他在他生活的这个阶层的表面尊严也被摧毁。从一开始青筋条条绽出的争辩,到最后“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在精神上,孔乙己被整个摧垮了。文章的最后,没人再见到孔乙己,可能他也终于被他的困境人生摧垮了。

参考文献:

《孔乙己》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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