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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公安分局帮助群众追回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消费钱款获赠锦旗

2020-12-01新闻12

“把群众当家人,把民事当家事”

是我们的宗旨

您的一句“非常满意”

是我们前进的不竭动力

近日,金沙公安分局接到辖区居民报案称,其11岁孙女在抖音APP平台,因观看直播打赏主播消费人民币2万4百余元。

接到群众报案后,治安巡防大队迅速了解情况,发现不构成案件,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情况。分局安排辅警杨轩主动帮助当事人与抖音APP平台、网络监管平台等多方部门协商。将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情况反馈给抖音APP平台,并帮助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多次协商后抖音APP平台根据辅警杨轩提供的相关手续,退还给当事人网络消费金额2万4百余元。近日,肖某为杨轩送来锦旗,并表示感谢。

此次帮助群众追回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消费钱款充分体现了治安巡防大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体现了警员杨轩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家长如果遇到孩子大额充值游戏,怎么应对呢?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启示

回顾此次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造成未成年人消费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未成年人不具备成年人合理分析及主动消费的潜在意识,很多未成年人还区别不来何为正当、必要的消费;

其二,家长作为第一监管人在此事中负有主体责任。我们告诫家长们不应该轻易将带有消费功能及带有简易密码或设置了银行卡小额交易(免密)功能的手机交给自己未成年的孩子;

其三,虽然事情发生后及时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是对的,但是此次大部分消费能成功追回来的原因一是在网络公司所要求的有效申诉时段内,二是及时保留了消费的相关交易记录及其凭证。

警 方 提 示

青少年沉迷于手机的原因,家长和社会都需要反思。避免让孩子用手机玩游戏,良好的教育是关键,家长平时应多关心孩子、多与孩子沟通,切不可简单、粗心的交一部手机给他们玩游戏,造成盲目消费或沉迷于手机游戏后再后悔不已。

来源:金沙公安分局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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