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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是2016年2月29日一起送达的,但税务稽查人员带着两名警察让70岁 税务稽查行政处罚通知书签收

2020-12-01知识1

税务稽查案件达到立案标准进行移送,还需做税务行政处罚吗 问题有点模糊,案件2113达到立案标准这个说法5261,如果是以前的规定,税务稽4102查立案是有标准的,但是2009年改了1653稽查工作规程后所有案件都要立案检查了。移送,根据征管法,如果达到标准,需要移送司法,我想你问的应该是这个,一般移送都是在稽查结案后,也就是审理结束后出具处理、处罚通知书后,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这种情况,是做完了补税及行政处罚后进行移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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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稽查到某单位来查帐是否先通知某单位? 应当通知的。请看以下工作规范:税务稽查工作规范 一、税务稽查执法的范围:按照税收管辖范围行使税务稽查职能。二、税务稽查的职权: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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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偷税,在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后,企业补税了,如何处理? 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后,如不属于第二次偷税,一般没有刑事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到应交增值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转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其借方余额数: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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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通知书的送达人必须为检查人员吗 不少企业害怕税务机关上门查帐,虽然说身正不怕影斜,但税法知识太多太杂,外行看不懂,内行记不住,特别企业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处理办法存在着诸多差异,出现错误也就在所难免。所以每次检查之后,总有一些财务主管或是会计人员免不了要挨公司主管的批评,甚至被扣发奖金。按道理说,税务机关到企业检查纳税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查出来不就补税罚款吗?吃一堑长一智,从中也可以学到不少知识。可不少企业就是担心对税务人员招待不周,怕检查人员故意挑刺,即使是企业无意识的出错,也要说是主观故意,给定个偷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什么的。企业怎么说也说不清,因为没有人能证明他们的过错并非故意。因此,每次税务机关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企业都是诚惶诚恐,唯恐招待不周,不管检查时间再长、工作再忙也要细心陪着。诚然,企业是无法回避税务机关的正常检查。那么,企业该如何正确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如何减少不必要的税务上的麻烦,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正确应对税务稽查,首先得对税务稽查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以便寻找或者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所谓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税务稽查局在调查取证时,有关单位不配合,税务稽查局是否有权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2113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5261十七4102条 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1653,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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