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常德中院行政庭在中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游某某诉被告石门县人民政府、石门县三圣乡人民政府侵犯财产权一案。常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共70余名工作人员现场参加旁听庭审。该案同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等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该案系因煤矿关闭引发的行政争议。2014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的意见,石门县政府决定将石门县某某煤矿关闭。原告游某某认为三级政府确定给石门县某某煤矿的关闭奖补资金尚有余款40余万元未予支付,多次向两被告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剩余奖补资金。
庭审中,围绕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合议庭组织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两被告的出庭负责人均发表了意见。审判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依法推进,流畅顺利。休庭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各方一致达成调解意见,原告游某某当庭申请撤回本案的起诉,合议庭经评议,依法当庭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该案当庭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职能,审理效果好。
据悉,此次市直机关旁听庭审活动是落实常德中院、市司法局、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既充分落实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又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是以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记者:趙凱 通讯员:曾丰琪 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