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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深圳政协工作经验固化为地方标准

2020-12-01新闻5

来源:读特

市、区政协委员就重点提案进行视察督办。

12月1日,由深圳市政协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共同制定,并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深圳市政协清单式提案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将一项政协工作经验变成地方标准固定下来,这是全国首创。这为提案工作提质增效乃至人民政协制度机制创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也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了深圳政协贡献。

为了解决政协提案工作质量不高、“委员被满意”、提案“空转”等问题,2017年以来,深圳市政协探索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探索创立“清单式提案工作法”,制定《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用一份清单,将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起来。

具体而言,就是借鉴会计“对账”方式,在提案的意见建议与办理结果之间形成逐一对应关系——由提案人逐条填写提案的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清单”;办理单位对照“建议清单”逐项办理,并逐项填报“办理清单”,确保每条建议都有回音,提案办理成效也根据质量指标体系有了量化的评价标准。这样一来,提案提得准不准、办理得好不好一目了然,杜绝了提、办双方“认认真真走过场”的提案“空转”现象,以及委员因缺乏量化评价指标难以拒绝“人情请托”导致的“被满意”的问题。深圳市政协的这一实践获得全国政协的肯定,并写进了《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予以推广。

2020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提案工作清单探索成果,市政协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共同制定了《标准》。《标准》引入标准化理念和方法,对深圳市政协的创新和实践成果进行总结提炼,梳理和固化提案工作清单式建议、清单式办理等环节流程,从而形成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科学规范、易于操作的地方标准,指导和开展提案工作,以规范性的标准倒逼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政协提案工作“深圳标准”解读

编制提案工作清单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过去,提案工作“空转”“回娘家”、委员“被满意”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缺乏压力,往往导致提案人和办理单位“认认真真走过场”,表面上都完整地履行了相关程序,但办理效果并不理想,导致提案工作良莠不分,甚至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严重影响了提案工作水平。

“这既有委员提案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有办理单位办理不到位的问题;既有提案管理部门人少案多任务重的问题,也有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究其原因,还是体制性问题使然——传统的提案工作方式已不适应提案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亟需进一步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一个高效、科学、多方参与的新型提案工作机制,倒逼提案工作质量提升。”市政协提案委主任余立功说。为此,从2017年开始,深圳市政协开始提案工作创新探索。

2017年,深圳市政协探索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将提案的意见建议与办理结果逐一对应起来,提案写得好不好、办得行不行一目了然,给提、办双方传递压力,倒逼提案工作提质增效。2018年,深圳市政协又探索创立“清单式提案工作法”,将清单式工作法推广到提案工作全流程,清单就像一根红线,将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起来,实现一张清单做到底。

在两年探索的基础上,2019年,深圳市政协进一步健全完善提案工作清单机制,制定《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该指标体系由提案质量指标、提案办理质量指标和提案综合质量指标构成,审查人、提案人、办理单位在不同阶段进行数据采集,由第三方进行数据核实,并通过信息系统自动评分,客观对提案质量进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提案人和办理单位评优评先依据。特别是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占单位分值的4%,与办理单位的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挂钩,促使各办理单位更加认真办理提案,推动提案工作由“软”变“硬”、从“弱”变“强”。

“通过编制提案工作清单这一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了评价考核从‘定性’向‘定量’转变,提案办理从‘虚功’向‘务实’转变,提、办双方从‘两张皮’向‘一体发力’转变,提案工作从‘相对封闭’向‘更加开放’转变,政协提案委从‘大包大揽’向‘突出重点’转变,对破解机制难题、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最直接的反映是提案办理效果。余立功用一组数据说明问题:

2018、2019两年深圳市政协提案建议事项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均超过50%,较2017年前的(38%)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8年平均每件提案完成事项3.14项,没有取得任何成果的提案只有5件,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了93.8%和减少了91%。而2019年,则平均每件提案完成事项达4.27项。再以个人提案为例,2019年,胡任重等委员提出的《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推进深圳市各区街道城市道路综合管理整治建设》共提出8项建议,最后推动各主办、分办单位完成事项47项,已推动工作36项。

余立功表示,提案工作清单的基础性、工具性作用,不仅为实现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而且激发了深圳市政协探索制定《标准》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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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站在深圳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上,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提案工作清单探索成果,深圳市政协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共同制定《标准》。经过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今年11月,《标准》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提案工作开始有了“深圳标准”。

新鲜出炉的《标准》有什么特点?余立功介绍说,《标准》有5个特点:

一是突出专业原则。在总结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联合专业机构共同研究制定提案工作的准则、依据和指南,并由标准技术主管机构批准和发布。

二是遵循基本规则。以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文件为基本遵循,不是另搞一套,也没有“流程再造”,只是结合深圳实际,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工作方法。具体来说,就是用“一张清单”贯穿《提案工作条例》设定的提案工作各环节,形成清单式提案工作流程。

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用提案管理系统对提案工作进行格式化管理,形成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的信息数据,简化了提案委的工作,实现提案委工作量的增减平衡。

四是强调简单易用。推行极简的工作模式,实现“傻瓜式”设计和操作,用“提案工作清单模板”简化提案撰写和提案办理答复,聚焦意见建议和办理结果,最大限度减轻提、办双方的文字工作负担,破除提案工作中的文牍主义。

五是强化流程管理。抓住提案工作的每一个工作,环环相扣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聚焦工作清单,确保工作没有短板,促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据介绍,《标准》的核心内容是“一张清单”做到底,将“清单”理念贯穿于整个提案工作。为了易于操作,《标准》还附上了清单式提案工作流程、清单式提案模板、清单式答复模板、提案工作清单模板。

“非常高兴地看到深圳市政协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越来越强,尤其是提案工作,从量化到标准化,让提案工作越来越‘实’了。”市政协委员张学虎说。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记者 周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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