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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检动态】严严冬日检察情,司法救助暖人心

2020-12-01新闻10

11月24日,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六位申请人领到了共计24万多元救助金,在这个冬日里,洋溢着暖暖的检察情。

“我终于可以做手术了!”申请人马某激动地说。马某因被告人白某某抢劫致二级伤残,伤口一直没有长好,需要二次手术,由于被告人被执行死刑,赔偿款无法执行,现在生活非常困难。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与昌吉州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7.7万元。受到救助后的马某向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赠送了题为“司法救助度难关,吃水不忘挖井人”的锦旗。

“我哥哥的生活费有着落了,感谢党,感谢检察官!”救助申请人高某与交通事故被害人张某生前一起共同生活,高某为智力残疾叁级,属于生产建设兵团的职工,案件管辖地为玛纳斯县,马维新检察长主动与第六师新湖总场联系,实地走访了解申请人生活困难状况,启动异地救助模式,采取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的方式形成救助合力,救助高某3.8万元。

“感谢你们帮我外甥申请了司法救助金!”申请人王某眼含热泪说。被救助人于某某年满9个月时因母亲被父亲杀害,由姨姨王某某抚养至今。为了抚养年幼的外甥,王某一直都没有出去工作,家庭生活困难。该院从信访案件中发现线索,着重从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方面进行审查,采取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的方式形成救助合力,及时救助因案致孤,导致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既缓解了抚养人的家庭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受损的家庭关系。

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送米下锅”,近年来,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办案新模式,主动与扶贫办、法院、驻村工作队等对接,挖掘救助线索,实现信息共享互通,采取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的方式形成救助合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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