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最高行政机构 宋初,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是最高军政机构,长官为枢密使,地位略低于宰相。这两个机构合称二府。后增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行政权,。
宋朝政府机构体制
宋朝中央官制的结构示意图 宋朝的中央机构在神2113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5261同。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4102但形同虚1653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如吏部,权归审官东院、流内铨、审官西院、三班院;户部,权归三司;礼部,权归礼仪院;兵部,权归枢密院;刑部,权归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工部,权归三司修造案等。九寺五监中部分寺、监权力的转移也有类似的情形。神宗元丰五年(1082),实行中央官制改革,罢去三司及一切丛杂机构,基本恢复到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与唐代不同的是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事、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为宰相之任(后改称左右丞相);此外,枢密院职任得以保留。元朝中央行政制度变唐、宋的三省制为一省制─中书省,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关,六部为其所属。
右图所示的中央行政机构属于 A唐朝 B北宋 C元朝 D清朝 答案:C元朝在皇帝之下,设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担监察。
简述秦朝到宋朝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 秦朝到宋朝的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创立─秦朝:①内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县制、颁秦律、焚书坑儒等。②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
掌管北宋中央行政权的机构及其长官是什么 枢密院,归皇帝直接领导。
宋朝最高行政机构 宋初,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是最高军政机构,长官为枢密使,地位略低于宰相。这两个机构合称二府。后增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行政权,设三司使管理财政,分割宰相财权
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两级还是三级 北宋的地方官制,初期基本上沿袭唐、五代旧制,行政机构分州、县两级。为了统治的便利,宋初将全国分为10道,宋太宗以后,又把全国分为若干路(相当于唐代的道、元代的省),就变成为路、州、县三级。宋代地方官制不同于前代的主要有:府和州设通判,监督地方官吏,充当皇帝在府州官僚机构中的耳目,以牵制府州官吏的一切行动。地方官由文人充任,主要是为了防范武将专掌军权、独霸一方、反叛朝廷。自宋太祖开始,即以“文人知州事”。宋太宗初年,宋、辽冲突频繁,但西北边陲的官员仍由文人担任。此外,北宋统治者规定,地方官任期为3年,3年任期满即走(“三年一易”)。严格地说,宋代没有真正的地方官。地方官多为临时差遣,任满3年就得离开任地,而且不准本地人在本地当官,所以没有一个官吏能真正熟悉地方情况。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地方行政体制可以以宋代为界,划分为前后两大阶段。宋以前是以州(郡)、县两级区划为主,辅以州(郡)以上的监察区,而监察区往往在社会动荡中走向地方分权,形成如中唐之后实际上的三级行政区划。元代以后,行省的设立成为地方行政制度上真正的一级,最终确立了三级地方行政体制。两宋时期的路制正是这个过渡时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