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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消费野生江鱼,违法!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现场检查

2020-07-22新闻10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相关决策部署,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7月21日上午,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先后前往岭南站商场blt超市、中南批发市场及创意产业园内两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暂无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现场,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售卖、消费野生江鱼的违法行为,并仔细查看各经营单位购销水产品的相关进货查验凭证、记录,以及是否存在招牌、菜单及广告牌违法使用“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江鲜”等内容。

在中南批发市场内,执法人员抽查发现摊位档主的购销票据较为齐全,并未发现销售野生鱼的违法行为。狮山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自去年年底起,执法人员已进驻中南批发市场,通过每天常态化监管,特别是对索证索票、食品自检等方面进行检查,促使市场方、摊位档主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保障市场食品安全。

“监管人员每天都来检查索证索票记录,现在我们各项工作做得规范、认真多了。”中南批发市场常务副总经理邝巨明说。

在创意产业园一餐饮店内,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的其中一鱼类原材料为长江鮰鱼,经核实,该“冻长江鮰鱼(冻江团)”产地为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并非来自长江流域。其余鱼类原材料均来自广东省内。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票据未加盖公章、后厨设施摆放不合理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餐饮单位立即整改,规范做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如发现售卖、消费野生江鱼相关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举报!

#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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