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醉驾被查,四位好友“仗义”出手,结果全都栽了!
朋友酒后骑摩托回家
他们不拦着
朋友酒驾被查
他们拦着交警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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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晚
叶某与若干好友一起吃饭喝酒
散场后
叶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
结果被民警查获
得知叶某被交警查获
四位好友便来到现场“仗义相助”
不停地干扰民警执法
民警随后要求叶某同行朋友
离开执法区域、配合工作时
他们不断地推搡民警和辅警
还用语言挑衅和身体拉扯
期间
同行男子张某杰将民警张宝宝摔倒
并用拳头击打其头部和面部
其他人员还不停起哄“警察打人”
煽动围观群众
企图混淆视听
张某杰抱摔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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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杰拳打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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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杰掌掴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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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这四人的行为
已经严重阻碍了现场民警的正常执法
民警立即采取措施
同时呼叫支援
特警和派出所警力赶到后
将闹事人员全部控制并带离
随后对摩托车驾驶员叶某
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结果显示为137.7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日前
叶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月16日
张某杰因涉嫌妨碍公务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26日
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林
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对汪某霞、张某丽罚款200元的处罚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民警提醒
永远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酒驾是对自己、对家人、对旁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任的体现,市民朋友应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最后,铜Sir还想说,帮出头不是真朋友,真朋友应该是在朋友喝酒驾车时就坚决制止!朋友情谊固然重要,面对是非应保持理智,千万不能将个人情感凌驾于法律之上,否则造成严重后果,自己将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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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铜陵公安在线
编 辑 | 乔磊
审 核 | 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