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案
还帮超市堵了一个“漏洞”
这工作态度
厉害了
近日,旌阳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在办理刘某某、李某某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市区天山北路某大型超市存在一定安全“漏洞”,让违法犯罪人员有可乘之机。
原来,为了方便顾客扫码支付以及节约人工成本等,该超市大部分商品都没有添加“防盗码”,而是以采用在付款区域设置监控、在出口处人工核查、安排工作人员对负责区域商品清点核对等方式来防范商品被盗。
但由于该超市人流量较大,人工核查防范覆盖不全面、不及时,商品仍存在较大被盗风险,且商品被盗的情况也确实时有发生,并可能诱发一些因“贪小便宜”而引起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因此,该院向这家超市发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检察官表示
“我们建议超市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通过对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思想教育、激励机制等方式,增强员工防盗责任意识。
同时采用扩大添加‘防盗码’的商品范围、增加人员对实时监控的同步巡查、加强服务人员对出口处自助结账商品的核对、增加商品清点频率等方式,及时防范商品被盗风险。
还建议在超市出入口、内部等显著位置张贴法律警示标语、海报等,警告潜在的小偷。”
目前,超市及时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从内部管理和安全防范两方面进行了整改。
记者 | 曾可嘉 通讯员 | 王勤
编辑 | 何娟 责编 | 汪巧 值班编委 | 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