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瞅你咋地!”浙江杭州,一长发蓝衣女子在小区内路过短发黑衣女子时,习惯性地看对方一眼,就莫名被其扇了两耳光,随后长发女子也不甘示弱,两人扭打在了一起,最终惊动了警察!
当警察问起打人原因时,短发女子理直气壮的说:“我不认识她,就是看她不顺眼!”经警察调解,短发女子赔偿2000元给长发女子。
[律师说法]
1、你若不想让别人看,可以回屋里啊?别人瞅一眼,你就动手,无事生非,这是典型的寻衅滋事!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对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其中“情节恶劣”是指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及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2、即使不构成犯罪,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亦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受伤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仅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还应当承担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
4、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而对不法分子做出的反击行为,从法律上来讲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即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亦不用承担行政、刑事责任。同时应当注意,如果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这个时候再对不法分子采取措施,不是正当防卫,属于事后防卫,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虽然双方在民警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如果长发女子回家后,发现自己受了很重的隐蔽伤害,治疗费用远远超过2000元,这种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长发女子仍然可以向短发女子继续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