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泰山财经11月27日讯鲁网·泰山财经记者自企查查获悉,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于今日新增一裁判文书,山东路桥被冻结银行存款30万元或查封等值财产。
据文书显示,本次申请执行人为安徽省桥建金属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桥建”),安徽桥建向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执行人山东路桥银行存款30万元或查封等值财产。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做出如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万元或查封等值财产,并立即执行。
据企查查显示,安徽桥建成立于2019年12月,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钢结构、带肋钢筋、预应力钢绞线及其他金属材料生产、加工、销售等。
关于安徽桥建申请冻结山东路桥银行存款30万元或查封等值财产的原因,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分别致电安徽桥建及山东路桥官方电话,但截至发稿前,双方电话均未接通。(本网记者)
来源: 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