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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检察院帮扶,我成“花椒王”……

2020-11-27新闻10

我叫杨明刚,今年51岁,家住在务川县分水镇分水社区沙湾。

上世纪90年代,分水村沙湾交通不便,比较落后。

读完中学,我就外出到浙江打工。

刚开始时,在工厂里做工,随后,学了驾照,在浙江帮公司驾驶客车。

我开客车,妻子上班,3个娃娃,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很甜蜜,几年后,我家存款近100万元,算得上村子里的有钱户,便筹划回乡建房、创业。

2001年,妻子徐英突然患病,经多家医院诊断为尿毒症,我是一名男人,需坚强承担起这一个家。那时还没有医保,每个星期妻子须做3次血透,每次800多元钱,一个月近万治疗费。

2004年起,国家实行新农合,但报销只是小部分,更多治疗费还是自己买单。

每天,我坚持上班,挣钱养家,供养孩子上学,由于入不敷出,几年后,家里积蓄几乎耗尽。

杨明刚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2011年,务川县人民医院有了血透设备,我们一家人回到务川老家。

由于外出10多年,老木房早已腐烂垮塌,借用亲友的房屋暂居,妻子继续做血透,我跑车。

用“一穷二白”这词语来形容当时的家境,一点也不为过,一家人生活过非常艰难。

2015年底,务川县人民检察院几名工作人员在分水社区走访,了解到我家实际情况,主动开始帮扶我家。

2016年,分水村又在分水集镇上给了我家一套近100平方米住房,又安排我负责安置点管理工作,每月2000多元钱。

有了住房、还了一份固定收入的工作,生活也有保障,我家的压力也大大减少。

“实现一家人的脱贫,自己要创业,不能全靠着国家、部门的帮扶。”我找到检察院帮扶工作人员说出想法,他们也在拟定帮助我创业的计划,双方想法不谋而合。经走访考察最终决定,发展花椒种植。

2019年初,我流转村民土地180亩,种植1.8万株花椒苗,县检察院给予我了一定资金支持,同时,还购买来微耕机器设备等,并经常请来农技人员到地里,手把手的教我种植、管理花椒苗。

更让我感激的是,为了妻子做血透,我贷款了5万元钱,因无力还款,被纳入了诚信黑名单,检察院及时出面协调、做担保,银行又贷款10万元钱给我,帮助花椒产业发展。

去年初种植花椒苗,已长到1米多高,今年,有些开始挂果少许花椒,明年,所有的花椒树都挂果,每株收获4斤花椒,按市场价收入30元钱,明年,可有近60万元的毛收入。

为把花椒产业做强做大,今年,我又流转了500多亩地,又栽种上了花椒苗,共种植750亩花椒,我的花椒种植,还带动村里1200人次的就业。

3至5年后,花椒树达盛产期,每株可收入花椒30斤左右,年收入15000000元。

这几天,检察院帮扶人员又找到我,决定帮扶我在花椒地发展矮杆物种植,达到“以短养长”的目标。明年初,计划在花椒地里套种辣椒,以及养鸡、鹅,这样一份地有两项收入。

#花椒#检察院#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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