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决胜决战攻坚冲刺阶段,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县养犬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7月20日下午,石林县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等7个单位21个部门及15家物业管理公司共计165人在双龙广场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行动会上,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和平代表县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强调: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综合性评比的最高荣誉,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是展示城市实力形象的金字招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石林人民多年的期盼。同时,杨副局长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冲刺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创文工作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和主管职能,打破部门壁垒,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强大合力。三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不同宣传方式,增强群众文明养犬、规范养犬自觉性,积极引领群众主动参与到“创文”活动中来,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浓厚创文氛围。
集中整治当天,各整治小组对巴江河沿岸及石林大道两侧的遛狗不拴绳、养犬不办证、违规饲养烈性犬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现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25人次,批评教育违规养犬人10人,收容流浪犬只3只,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100份,500余人群众受教,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