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西宁法院公开审理汪某青等6人涉恶团伙一审宣判

2020-11-26新闻5

11月24日,由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理的汪某青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城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进一步增强分局民警执法办案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拓展执法培训平台,法制大队组织各单位30余名办案民警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

旁听庭审期间,全体民警形象直观地感受了法庭对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的严格要求。大家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体会零距离“以案释法”,充分认识到办理黑恶势力案件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调取证据的重要性。庭审现场,全体民警认真观摩了该案公诉人如何开展公诉、展示证据、法庭辩论和律师如何辩护等程序内容,见证了公诉方与被告及被告辩护律师之间激烈辩论场面。庭审旁听结束后,参加旁听的民警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大家一致认为,现在法庭审理案件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以后的执法办案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反思查找自己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必须进一步提升依法办案,依法取证能力。法制大队组织此次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分局一线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特别是对如何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审查取证等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为今后办理扫黑除恶等各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经一审宣判,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汪某青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成员王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汪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海某熙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某情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恶势力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