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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赛鸽为由拒不搬出法院上门强制腾房

2020-07-22新闻12

本报讯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下称官渡区法院)获悉,杨某因拖欠他人20余万元,法院依法拍卖其相关房屋用于清偿债务,他却拒不腾房。

2019年5月,申请人徐某向官渡区法院申请执行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官渡区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被执行人杨某因该案件,拖欠申请人徐某共计20余万元,在官渡区法院启动执行后,查实杨某名下有曲靖市某花园小区的住房一套,官渡区法院依法予以查封,并进行评估拍卖,将拍卖所得用于清偿债务。但在拍卖程序完成并将房屋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执行干警多次致电或到现场通知杨某尽快腾房,但杨某拒不腾房,并一直让案外人胡某使用房屋,案外人胡某还让其儿子胡某玮住在屋内,帮其饲养赛鸽,并称这些赛鸽获奖无数,价值百万元。

2020年7月9日,经多次催促无果后,官渡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曲靖市进行强制腾房。干警敲门时,胡某玮明知是法院前来执行却拒不开门,执行干警找来开锁公司强制开锁。进入房屋后,胡某玮承认房子是本案被执行人杨某的,但是自己也还是个小孩儿(20岁),不好处理屋里的东西,只有告知他父亲和杨某才有用。执行干警要求胡某玮通知其父亲和杨某,两天之内必须搬离,执行干警将在两天后到场验房,否则后果自负。

两天后,当执行干警再次到达房屋时,发现房屋里的东西原封不动,仍然只有胡某玮一人在屋内。面对此种出尔反尔,执行干警果断联系搬家公司,并通知杨某和案外人胡某强制腾房决定,若再不出现处理房屋,腾房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自己负责。

最终,杨某、胡某迫于执行压力带人自行将房屋腾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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