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推出50元面额的“新北版特惠券”,但超过7成的夜市、市场不适用,不仅使用地点让民众搞得雾煞煞,更让不少业者叹“看得到、吃不到”。(许哲瑗摄)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三倍券上路后因不找零、真伪超难辨等问题,已有不少摊商表明拒收,新北推出新北版特惠券立意良善,限定合法摊商也合情合理,但毕竟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与其在便利性、普及性不足的情况下仓促上路,不如一体适用,扩大经济效益,否则政策打折扣。
新北市商圈、夜市共170多处,其中合法摊商不到3成,就连知名的芦洲夜市、三合夜市,受限地权复杂,以及噪音、交通、油烟影响生活等原因,合法之路遥遥无期,成为难解问题。
反观台经济部门去年推出的夜市抵用券,初期只允许提报合法夜市,包括士林、罗东等知名夜市都未纳入,绑手绑脚下,民众意愿低迷,直到期限倒数,使用比例不到5成,经济部门才同意放宽列管夜市也可加入,可惜最终仍有400多万张成为废纸,民众“领了也没用”,政策大打折扣。
新北市特惠券适用地点更少,29个行政区中,仅5处夜市、38处公有市场适用,比例不到3成,或许年轻人乐于“小确性”,骑个车、搭个捷运就可抵达,但传统市场客群多为高龄长者,早有固定采购的邻近市场,怎愿意提着大包小包来回奔波?
与其在特惠券便利性、普及性不足的情况下,让民众使用意愿低迷,引发民怨连连,还恐重蹈“夜市券”覆辙,不如扩大适用范围、适用地点,否则重重关卡,恐怕让刺激消费美意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