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1月24日讯 (通讯员 袁建喜 唐道果) 近日,菏泽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公室、曹县交警支队事故科、大地保险公司、曹县中医院四方就一“无名氏”交通事故处置相关事宜在曹县中医院系菏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定点医院进行讨论协商。
记者了解到,7月9日,一“无名氏”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曹县刘楼-王吕楼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一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曹县中医院急诊科在接到菏泽市120急救电话后,医护人员以最快的反应速度到达现场,当时病人已无生命体征。医护人员马上反应,现场心肺复苏成功后,紧急转往曹县中医院进行治疗。因病人危重及无法确认病人信息,立即开通绿色救助通道,收住重症医学科给予高级生命支持。7月13日病人脑死亡,经交警部门多方努力查找病人信息未果,最终病人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17日19时27分抢救无效死亡。
为使“无名氏”交通事故顺利圆满解决,确保各方权利与义务,四方就此次交通事故期间产生的3万余元费用赔偿及病人的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病人的抢救处置流程、交通事故的救助等开展讨论,共同学习了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别对“无名氏”类交通处置权利主张重点条款着重讨论,最终就本次“无名氏”交通事故善后处置由菏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公室依法主张权利和义务,大地保险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尽快处置完结此次交通事故期间产生的费用赔偿。
此次协商会对医院交通事故绿色通道的抢救与治疗、交警部门的积极努力和保险公司的努力给予肯定。开创了“无名氏”类交通事故处置先河,使此类交通事故的处置流程更规范、科学、合理、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