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汉中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通过省普查办工作验收
近日,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下发《关于通过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陕污普函〔2020〕11号),表明我市按照质量和标准要求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任务,历时三年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圆满收官。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是为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家底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2016年10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我市和各县区迅速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具体工作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市于2018年4月完成普查前期准备。
本次普查按照“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排污量核算—质量评估”的技术路线进行,并将质量核查贯穿每一个环节。2018年4月至8月,市普查办按照“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组织各县区和水利、农业部门开展清查,以各种方式最终筛选确定了我市要入户调查的五大类污染源普查对象数量。做到了“普查对象全、基本信息真、清查数据准、清查结果实”,从根本上保证了清查质量,为入户调查打下了坚实基础;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市普查办组织全市各级普查人员对清查确定的普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同步填报了普查纸质报表、电子表格、专网软件报表和采集空间信息,期间反复进行了多次多种方式的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及交叉检查,做到了数据审核“通过率”100%。并在每个阶段同步建立普查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做到了资料完整、管理规范、标准统一,在后期普查工作验收时,省普查办高度评价我市普查档案“全”“真”“准”“洁”。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市普查办按要求组织市县两级陆续完成了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初步分析和普查工作验收。市县两级均以优秀等次通过了第三方数据质量评估,各县区于2020年1月通过市普查办进行的工作验收后,省普查办于4月底以视频会议和资料送审方式,对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整体验收。
此次普查,我市全部普查工作机构和全体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求实原则,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系统性开展全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调查,如期完成了清查、入户调查及质量核查等各环节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我市将以此次普查验收为动力,把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贯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全局和全过程的大逻辑,继续完善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强化汇总分析与成果运用,将污染源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为后续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来源:汉中市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