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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德县公告:12月1日起将依法强制拆除“活人墓”

2020-11-24新闻19

据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政府网站消息,永德县政府近日发布《关于依法拆除“活人墓”的公告》称,目前全县“活人墓”尚未全部完成自行拆除,“活人墓”尚未拆除的墓主必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自行拆除“活人墓”,从2020年12月1日起,县政府将依法强制拆除。

公告称,永德县于2020年6月14日全面启动全县“活人墓”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刊播了关于全县“活人墓”清理整治的公告,各乡镇(农场)也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册、发放告知书以及进村入户动员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

不过,目前全县“活人墓”尚未全部完成自行拆除。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活人墓”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永德县在建和已建成的“活人墓”拆除工作(已安葬一方的双人合葬墓不在拆除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人墓”尚未拆除的墓主必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自行拆除“活人墓”。

二、2020年12月1日起,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墓主承担。以暴力威胁和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者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德县政府表示,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自行拆除在建和已建成的“活人墓”,以及修建“活人墓”的违法行为,广大城乡居民可以进行监督举报。举报方式:举报电话 0883—5215990;通讯地址: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络 9 号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二楼 2014 室,邮编67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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