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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余尾鱼苗放入平谷母亲河,这背后是一起特殊案件

2020-11-23新闻18

5000余尾1000多斤鱼苗被放入泃河,助力这条平谷母亲河实现生态修复……这是平谷检察院首例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并磋商成功的案件。11月23日,平谷检察院通报了该案。

今年4月和6月,李路(化名)等6人和徐祥(化名)分别在平谷区泃河一号桥水域和青羊屯桥河段,使用电捕鱼工具电鱼杆、皮筏、抄网进行非法捕鱼。该7人实施非法捕鱼行为使用的工具,产生的扩散电流会导致各类水生动物死亡或受损,破坏水域物种多样性和水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最终,李路等6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徐祥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该七人不仅要对自己的非法捕鱼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对修复河流水域生态环境承担赔偿责任。

为达到修复生态环境,减轻诉累,节约司法成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平谷检察院通过“一建议三促进”的方式,助力该区农业农村局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构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共同推进模式。

首先,区农业农村局作为指定的赔偿权利人,是对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启动索赔并进行调查的主体,检察机关向区农业农村局制发《支持函》,建议并推进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此外,与区公安分局联系,获取涉案非法电捕鱼现场的准确点位,协助区农业农村局、规自委确定该点位为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促进对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

并且,依据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与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座谈会讨论损害赔偿方案,促使以专家意见形式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同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敦促违法行为人履行损害修复义务,促成签订《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增殖放流工作。

近日,相关工作全部完成,检察机关和有关单位一起,将5000余尾鱼苗放入泃河,实现了办案目标:凝聚最大力量修复受损公益。

此外,检察官呼吁广大群众,抵制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如身边有非法捕鱼线索,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非法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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