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主动披露”享“容错红利”

2020-11-23新闻11

图为:海关关员在企业实施现场稽查作业 刘妍舒/摄

11月18日,青岛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来到青岛海关所属青岛大港海关,他向办事窗口提交了因报关失误少报运费的主动披露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海关经过审核,认可了该公司的主动披露行为,并按规定为企业减免了相应税款滞纳金,未再进行处罚和信用降级。

“我们公司一直非常重视进出口合规管理,如果因为这个失误影响了海关信用等级,损失就太大了。”该业务主管说,多亏海关主动披露的好政策,让企业有了纠正错误的机会。

海关主动披露是进出口企业、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并主动积极向海关进行报告的一项优惠政策。海关认定后可以减轻、从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为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海关的政策红利,青岛大港海关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主动披露政策,同时也利用下厂开展稽核查作业的机会积极向企业宣介,从而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让更多企业了解可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可以减免滞纳金等四种可以享受的“容错红利”。

今年以来,青岛大港海关辖区共有52家企业通过主动披露方式对发现的错误及时进行了披露改正,有效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和健康发展。

海关建议,进出口企业在通关后应进行常规性自查自纠工作,利用主动披露制度及时向海关报告自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降低潜在的行政处罚。若企业经自查后发现违规行为,应尽早与申报地或主管地海关沟通。(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