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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一老驾等拉货时喝了一斤半白酒,上高速时走起了S形…

2020-11-23新闻7

这组对话发生在11月18日下午5时07分,保龙高速公路交巡警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辆白色小卡车在保施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轨迹不正常,驾驶人可能是酒驾......

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领警组成员赶往现场,依法拦停了小货车。当驾驶人从车上下来时,民警闻到了浓烈的酒味,而且驾驶人站立不稳、神情恍惚,走路都是摇摇晃晃。

经测试,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当民警对张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没想到在驾驶位旁边的置物盒里还发现了一瓶被喝了半瓶的酒。随后,民警依法将张某带离高速公路,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据驾驶人张某交代,事发当日中午12时张某到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某建材城内拉瓷砖,在等候装载的过程中,感觉有些无聊,就随手拿出两瓶白酒独自一人在车上自斟自饮。“我在这期间足足喝了近一斤半白酒。”张某交代说,等了1个多小时后,看到货装好了,他就于当日下午2时许驾车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保山收费站驶入,往施甸方向行驶,准备前往施甸县仁和镇。“我开上高速路后,就感觉酒劲有些上头,开着开着就绕起了S形。”张某说,后来在行驶至保施高速公路K022+50米处时被接到保施管理处工作人员报警的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龙一大队民警查获。

第二天,张某来到保龙一大队接受处罚,在铁证面前,他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该案件中,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他的将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会使人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会降低,会出现视觉障碍、心理失控及疲劳的生理状态。在这样的状态下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会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得不偿失。驾驶人请记住:酒后禁驾记心头,家庭事业皆成功,酒驾意外全成空。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崔敏

通讯员 董俊杏 杨晟 李红幸 摄影报道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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