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规定了小区业主的对小区重大事情时都有知情权决策权吗 知情权,指的是物2113业红线内公共5261区域发生的事情,4102业主有权知道,但不是必须知道。这1653需要业主向物业进行咨询或者物业公司贴公告。决策权,指的是物业红线内公共事物的决定权。这业主是没有的。决定权归属于业主大会,需要四分之一或者六分之一的业主投票决定。业委会只有执行权也没有决定权。业主只能根据法律法规决定自己产权内的事情(你产权内敲承重墙,你都不具备决策权,因为涉及公共安全)
请问小区业委会采入户签名表决重大决策后是否需要张贴签名表公示吗? 不需要。只需要张贴重大决策的内容就行。
大家一起来帮我做参考? 只要你不是准备做结婚的新房我认为还是门面房好一点,可以做买卖自己还可以住,就算自己不想干了还可以出租啊!只要在楼上和楼下之间开一道偏门就可以了!主要是现在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