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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家托管公司卷钱跑路,租客遭房东辱骂暴力驱赶,房东:我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

2020-11-22新闻15

“你拍什么拍?贱货,住着人家的房子,还在这搞什么东西搞,这人好过分,住了一个多月了,我天天都不上班,就在这搞你是吧?贱货!”安徽省合肥市翰林信息科技公司的一位房东辱骂租客。

断水断电还撬锁,难道是租客们欠房租了吗?其实,事实上并不是,这些租客基本上都是提前预付了一年的房租,那么,为什么房东要驱赶租客呢?这还要从合肥一家名为翰林信息科技的房屋托管公司说起。

在2020年8月份,小蒋在网上寻找租房信息,遇到翰林公司的一名业务员顾雷,顾雷开出了租9个月,送3个月的优惠条件,“签一年就相当于交9个月钱,他也有房东的委托合同,委托他租这个房子,我看完觉得行,那就签了呗。”租客小蒋说。

在8月24日,小蒋和翰林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以月租金2600元的价格,租下位于合肥望江西路上的一套公寓,为期一年,“一年租金加一个月押金,然后给了两万六,优惠600元,给了25400元。”小蒋称,这笔租金来之不易,对他来说,属于超前消费,“就是网上借的钱”。

同小蒋一样,合肥益捷公寓的部分租客也是看中了租九赠三的优惠条件,向翰林公司提前预交了一年的房租,租客小刘称,“后三个月属于免租期,总共是押一付九,十个月的房租钱是9500元。”

王先生是合肥益捷公寓15间房的房东,今年8月份,他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接到了合肥翰林公司业务员打来的电话,王先生向记者介绍:“我这个房子通过58(同城)对外进行租赁,然后翰林的业务员在58上找到我,然后跟我联系上的,一个月(15间房)租金大概18000块钱,可能就是想批量租给他,这样图一个省事。”

本着整租省事、一把结算的心理,在8月29日,王先生同合肥翰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书和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一共收了他一个月押金、一个月房租费,一共是三万八千多块钱,还是三万六千多块钱,就第一个月正常打给我了。”王先生说。

对于小蒋这样的年轻租客来说,2万多的租金,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总归是在城市里有了个临时的家,也算是安心,对于王先生这样的房东来说,将15间房委托给托管公司,自己到最后只管收钱,也算是省心,但他们都没想到,没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安心和省心了,反而成为他们最后悔的事情。

“我是10月27号给他打电话,他不接电话,10月28号给他打电话,他就直接关机了。”王先生称,业务员的电话没办法打通,所以就不能按时收到租金,在10月28日,王先生找到了翰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没想到吃了闭门羹,“公司就是人去楼空,我问了保洁,说是头一天晚上搬家的,应该是27号晚上搬走的,公司方面的法人和业务员全部都联系不上。”

王先生当下就去辖区的芜湖路派出所报了案,王先生说:“然后我就告知了这些租客,我让他们试图去联系翰林的业务员,包括相关人员。”租客小刘说:“我们在收到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也是先报案,包括也是联系业务员,但业务员那边是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就这样的一个情况。”

本以为掏空积蓄,甚至背负网贷就可以安安心心居住一年的租客们,这才后知后觉,自己莫名地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我的房子我要收回自己使用啊,因为我的房子被人住了,我收不到房租费,我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王先生称。

翰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租客们称,“我们的租赁合同都是合法的。”王先生反驳道:“你合法,你也得找翰林合法吧?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收到房东逐客令的租客们,实在难以接受这个现实,租客小刘称,“他是受害者,我们也是受害者,最起码他还收到几个月的房租,我们是一把就全付出去了,就等于直接给人家公司了,人家跑了,你收不到房租了,你现在赶我们走,你一点损失都没有,我们就直接损失了,你也不管了。”

租客小蒋称:“我们觉得也很受气,她可能觉得也很受气,很难协商,目前,我们想打官司,走司法途径,她说,我不会走这步的,然后就(断水断电撬锁)强行清房嘛。”原本是托管公司分别与房东和租客签订了托管合同和租赁合同,各自产生关系,但是现在,托管公司作为中间方跑路了,丢下原本互不相识的房东和租客,产生了现实的利益冲突,那么,托管公司去哪了呢?

在11月15日下午,记者找到翰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部,办公室的玻璃大门紧闭,里面也是一片狼藉,记者向一位保洁阿姨询问,阿姨称:“走了好像都有半个月了,10月1号就没什么人了,不营业了,他东西都是连夜搬跑的。”

记者在玻璃门上,看到一则署名合肥翰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11月5日发布的公告,称公司因运营不善,无力履行合同,目前,公司已经停止运营,关闭所有业务,员工大量离职,没有经营收入,无法偿还客户欠款,表示凡是房东、租客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司无条件认可,房东、租客无法达成和解的,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租客小蒋说:“我觉得蛮像诈骗的,不然他怎么就走了,就破产了?对吧,难道就没有法律责任了吗?”目前,合肥翰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租客和房东已经成立了一个群,在各辖区派出所报案,希望能挽回损失。

租客小刘称,“本身交付这份房租,说实话,压力就已经很大了,然后钱交了,住的地方,房东又赶我们走,不让我们继续住,哎!”另一位租客小刘称,“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回来第一件事,先看看家里面电有没有断、水有没有断,上班都没心思,本身也都是刚出来打工没多久,一万多块钱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数目了。”

11月14日晚上,就在记者打算离开合肥益捷公寓时,恰好碰到王先生再次上门断电,不得已的租客们只能再次报警求助,“对中介公司,我就希望尽快把他给找到,找到后,替我们解决这个事情,不要每次都是一打电话问进展情况,经侦大队那边还在调查中吗,骗子逍遥法外,我们这些受骗的还在这受罪。”租客小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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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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