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县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红安警方坚持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畅通,及时查处超员超载违法行为,侦破交通肇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
囤警街面严执法
针对年底机动车违法载人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的实际,红安警方坚持屯警街面,流动执法,不间断地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1日下午约15时50分,杏花乡陡步河国道G346与G230十字路口,一辆载有满车木材的鄂J8***8红色斯卡特牌轻型自卸货车引人注目:限坐3人驾驶室人头攒动,疑似人员爆舱;拖车木材高度、宽度超标明显,严重超载!
这一幕,让在不远处带队巡逻的交警大队巡逻中队队长何拥军惊出一身冷汗:一旦发生意外,撞击力加上木材的惯性冲力,后果将不堪设想……
经验告诉他,必须理性平和执法,一旦司机不理解,驾车逃逸,可能酿成交通事故,为此,他和民警尾随货车,待货车行至车流较小路段后,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室准载3人,实际装载6人,定载1495Kg,实载19350Kg,超限超过核载质量一倍以上。
原来,驾驶员程某,系麻城市人,同车人员为一个村的村民。为了赶时间,节约运输成本,他们心存侥幸,挤在该车内,在红安县杏花乡五云山村回收满满一车“退耕还林”的木材后,准备前往新洲三店街道某木材加工厂,抱着侥幸心理,绕到红安县城外环线行走,结果还是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红安警方对货车司机程某给予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罚款1100元的处罚。
挽回损失快破案
10月19日上午,红安县公安局上新集派出所接到报案称:10月18日深夜,上新集镇王姚线上的限高架被撞毁,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余元,请派出所处理!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前往案发现场,经调查走访、调阅路口视频资料等工作,很快锁定一辆车头破损的红色后八轮大货车具有重大嫌疑。
经查,这辆牌号为“鄂AKE***”的红色大货车,系武汉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10月18日晚约22:50分,司机谌某从华河镇方向往上新集方向行驶,将限高架撞毁后,倒车返回华河镇,经红安七里坪镇公路逃匿。
10月19日,在铁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谌某对其驾车撞毁公路限高架的交通肇事供认不讳。至此,从发案到破案,不足12小时。目前司机所在的物流公司正在负责修理高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 源:红安县公安局政治处宣传科
【来源:法治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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