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柏可林11月20日报道:近期,上海开展建筑垃圾非法转运处置行为集中整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近日施行。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总体原则,对本市建筑垃圾源头产生申报、转运分拣、消纳及资源利用等环节全面实施排查,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委托转运、处置建筑垃圾行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加强源头责任落地、流量流向管控。
集中整治期间,全市相关部门累计清查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转运点、混凝土资源利用企业、泥浆装船码头等场所47家,排查各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159辆,共立案件12起,对违规单位实施诫勉谈话13家次、整顿整改9家次,目前3家违规单位已在吊销建筑垃圾运输行政许可证过程中。其中,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共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3起,对2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期间,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公安局排查发现,宝山区淞南镇存在一非法收纳、处置、转运建筑垃圾窝点,即会同宝山区绿化市容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查明陈某等人租借淞南镇一厂房,对外收纳垃圾,雇佣工人进行分拣后,出售有价值的木头、砖块,将分拣残渣委托连某某非法转运处置的相关犯罪事实。10月14日,专案组开展收网行动,联合查处该窝点,先后抓获陈某、连某某等9人,及时阻止现场1100余吨建筑垃圾分拣残渣非法处置。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上述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月19日,陈某、连某某、贾某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准逮捕。
除开展严厉打击外,市绿化市容局正在研究《关于本市工程渣土卸点计量及消纳结算管理的实施意见》、《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导则》等文件,从而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源头申报、属地消纳全程管控的行业管理要求。《关于本市工程渣土卸点计量及消纳结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已印发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导则》拟于近期印发。
下阶段,市绿化市容局将牵头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本市建筑垃圾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各类建筑垃圾源头产生单位的管理主体责任,对非法收纳、处置、转运建筑垃圾等违法的,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