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国家卫健委疾控局最新发布了《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
征求意见稿称,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并及时将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数据分类汇总,反馈所在地接种单位。查验对象为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对于需补种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须督促儿童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儿童补种疫苗后再次核对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天内完成。对需补种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在当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幼儿园和学校未按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或者发现未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后未向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卫健委鼓励各地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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