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11月12日,四川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新闻发布会。会上,播放了四川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通报了“案件清结”工作情况,发布优秀案例和检察建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四川检察机关重点围绕“六清”行动任务目标,坚决落实“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部署,强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先后起诉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吕某波涉黑案、谢某涉黑案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今年10月底,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107件4315人,起诉818件6149人。其中,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45件2052人。今年1至10月,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25件506人,起诉225件2148人。其中,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70件1122人。
明确目标时限 加快办案进度
压实检察长政治责任。把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作为硬性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长累计出庭180余件次。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审查起诉节奏、坚持依法规范办案等提出7项具体要求。建立重大黑恶案件“周清月结”制度,坚持月初清理谋划、月中调度督促、月末清结通报。
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工作。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案件“线上”督办模式。共视频会商案件88件(次),应用“三远一网”提讯、会见、开庭2860余件(次)。
严把案件质量关
工作重心前移侦查。对涉黑案件做到一律同步提前介入,从源头上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减少案件退查延期,提升办案质效。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64件(次)。
落实统一把关制度。先后制定7项规范性文件,明确涉黑案件和省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其他涉恶案件由市级检察院统一把关。四川省检察院共对185件重大黑恶案件统一把关。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等各环节法律监督,对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罪不诉、重罪轻判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共监督立案14人、追捕76人、追诉漏罪漏犯148人、依法抗诉13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目前,全省384件涉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通过办案发现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高利放贷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监管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今年3月,四川省检察院扫黑办决定开展为其3个月的“每案必建议”专项活动。截至10月底,全省检察机关起诉认定的黑恶案件中,检察建议制发比例已由活动前的43.6%提升至97.1%。
四川省检察院扫黑办制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会上,发布四川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例和检察建议各5个。
优秀案例
成都市程某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达州市吕某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雅安市董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资阳市补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德阳市宋某恶势力团伙案
优秀检察建议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就液化石油气行业监管漏洞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发检察建议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就“套路贷”问题向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制发检察建议
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就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安全问题向党委政府、教科局、学校等十一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就生猪屠宰行业乱象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就出租车驾驶员涉黄涉毒问题向运输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四川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收藏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审查起诉节奏、坚持依法规范办案等提出7项具体要求。建立重大黑恶案件“周清月结”制度,坚持月初清理谋划、月中调度督促、月末清结通报。
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工作。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案件“线上”督办模式。共视频会商案件88件(次),应用“三远一网”提讯、会见、开庭2860余件(次)。
严把案件质量关
工作重心前移侦查。对涉黑案件做到一律同步提前介入,从源头上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减少案件退查延期,提升办案质效。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64件(次)。
落实统一把关制度。先后制定7项规范性文件,明确涉黑案件和省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其他涉恶案件由市级检察院统一把关。四川省检察院共对185件重大黑恶案件统一把关。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等各环节法律监督,对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罪不诉、重罪轻判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共监督立案14人、追捕76人、追诉漏罪漏犯148人、依法抗诉13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目前,全省384件涉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通过办案发现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高利放贷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监管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今年3月,四川省检察院扫黑办决定开展为其3个月的“每案必建议”专项活动。截至10月底,全省检察机关起诉认定的黑恶案件中,检察建议制发比例已由活动前的43.6%提升至97.1%。
四川省检察院扫黑办制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会上,发布四川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例和检察建议各5个。
优秀案例
成都市程某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达州市吕某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雅安市董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资阳市补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德阳市宋某恶势力团伙案
优秀检察建议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就液化石油气行业监管漏洞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发检察建议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就“套路贷”问题向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制发检察建议
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就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安全问题向党委政府、教科局、学校等十一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就生猪屠宰行业乱象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就出租车驾驶员涉黄涉毒问题向运输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四川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