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白银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防控办明电发〔2020〕97号)、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卫健委、交通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白市监发电〔2020〕3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白银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凡从市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之前,向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备。
报备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单》,同时持入境港口开具的同批次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食品购销凭证、消毒证明向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报备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违反本通知规定,不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的,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
1、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联系方式
2、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单
来源:白银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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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白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