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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精准施策关爱困境儿童 建设幸福城市

2020-11-19新闻8

11月19日上午,江苏省泰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11月1日起施行的《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具体解读。《办法》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保障、康复救助、关爱服务五个方面的保障。这是泰州市继2015年《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意见》实施后,对儿童福利保障的再次扩容。

发布会上,泰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封新华从五个方面详尽介绍了《办法》的具体内容。其中,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4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其他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和低保家庭非重病重残儿童分别按照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100%、60%、50%发放基本生活费;低收入家庭非重病重残儿童按照低保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费。

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分类落实困境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政策和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明天计划”、“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市牵手困境儿童福彩慈善保险”项目资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梯次减轻费用负担。困境儿童在县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

在教育保障方面,将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困境儿童全面纳入国家、省、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相应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学费减免、入学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政策,切实保障困境儿童享受教育权,对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困境儿童实施跟踪帮扶。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困境残疾儿童,可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独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

康复救助服务方面,对于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5周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康复救助内容包括为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和肢体残疾儿童配备矫治器具。

《办法》还明确,成长关爱服务方面,将困境儿童保障由“保生活”拓展为“保发展”,建立一名困境儿童由一名儿童主任、一名专业社工、一名教师妈妈、一名法援律师、一名签约医生、一名志愿者组成的“六个一”成长护航小组对口负责的机制,跟踪开展成长关爱服务,帮助链接有效资源。

“10月19日,江苏省民政厅在我市召开全省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现场会,我市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在全国、全省推广。”封新华介绍,《办法》对这一成果进行了固化,在困境儿童认定过程中,要求各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数据共享,基层定期排查发现,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封新华表示,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密切部门协作,加大儿童类社会组织培育,开展基层儿童工作者轮训,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形成“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家庭自助”三位一体的关爱保障模式,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护航。(图/文 张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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