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多措并举,推动“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通过挖掘、整理、宣传推广,使“非遗”散发出了靓丽的光彩。
截至2019年底,环江登记入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442个,调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152处,征集入博物馆的可移动文物500余件,成功申报国家级名录2项,自治区级名录6项(含国家级名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1项(含自治区级名录)。全县创建内容包括花竹帽编织技艺、毛南族肥套、毛南族民歌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平台。
据悉,为推动“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该县党委、政府成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先后投入约2000万元的资金,用于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的保护和传承。同时,划拨经费,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等技艺传承人每月发放800元至1500元不等的补助金,激发技艺传承人的创作和创新热情。
注重基地建设。建成民族文化广场、毛南族新博物馆、花竹帽艺术中心等一批具有毛南族品牌文化的场馆,全县145个村(社区)均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江滨体育公园、非遗展示馆、毛南剧院等一批重大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
壮大传承队伍。全县共有文化志愿者队伍25支、业余文艺队196支、业余体育队106支、农村龙狮队30多支,文化骨干人才1500多人。据统计,近年来,全县举办花竹帽编织技艺培训班10期、傩面具雕刻培训班2期、毛南族歌舞培训班2期,培训“非遗”传承人400余人。
创建文化品牌。下南乡被文化部授予“中国傩戏(木面舞)之乡”称号;毛南族“肥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毛南族“分龙节”被列为广西民族文化节庆十大品牌,被评为“中国最具特色的民族节庆”;下南乡凤腾山古墓群被国务院公布核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伦镇北宋牌坊等文保单位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不断扩大“非遗”文化影响力。先后挂牌成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毛南族花竹帽编织技艺传习所等一批专职机构,专门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整理申报和对传承人才的培训工作;建立声、影、文、图等全县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档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强化生产性保护工作,鼓励和引导花竹帽编织艺人、傩面雕刻艺人、铜鼓铸造艺人等文化传承专业人才加大民族工艺品的生产力度。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5人。
开展创作交流。先后整理出版《毛南族文学史》《毛南族研究》《毛南族民歌(古籍版)》等优秀民族文化类专著20部,其中,《毛南族文学史》获广西社科二等奖,《毛南族民歌(古籍版)》荣获自治区文化成果最高奖——广西铜鼓奖。创作音乐、舞蹈、小品、戏剧等作品30多部(首),其中,创作的小品《左邻右舍》获第十六届广西“八桂群星奖”金奖,小品《乡路遥远》获第十七届广西“八桂群星奖”金奖、第九届广西戏剧展桂花剧目金奖。目前,包括歌、舞、戏、美术、手工技艺、传统体育等一大批散落民间的环江毛南族文化元素,得到系统性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一大批有毛南特色的文化精品和优秀创作人才脱颖而出,非遗文化持续焕发新的活力,在世界文化艺术的舞台上大放异彩。
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展示“非遗”保护成果,营造了浓厚的“非遗”保护氛围。